深圳主板和中小板開戶當天買股票。
根據是否具有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監管層將滬深投資者分為兩類,為這兩類投資者開辟不同的通道。根據規定,自然人投資者申請參與創業板市場,原則上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交易經驗。具備兩年以上交易經驗的投資者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時,證券公司需與其現場書面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要求其抄錄壹段聲明。T+2日即可開通創業板交易資格。但這種快速通道僅僅屬於那些擁有2年以上交易經驗的投資者。
對暫時達不到兩年交易經驗要求的自然人投資者,如經慎重考慮仍堅持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也提供了相應的通道,相關投資者在向證券公司提出開通申請後,證券公司會在營業場所現場與其書面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要求投資者就自願承擔市場相關風險抄錄壹段特別聲明。證券公司經辦人員見證投資者簽署並簽字確認之後還需要證券公司營業部負責人簽字確認。T+5日才可開通創業板交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