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工資條違法嗎?
公司不發工資條是違法的。雇主應向員工提供記錄個人收入和代扣所得稅的工資單,並要求員工簽字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扣繳的稅款等信息。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人的姓名和簽名,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
工資單的作用:關鍵時刻的證據
工資條記錄了員工每月工資的總額和明細,包括加班費、扣除的“五險壹金”和個人所得稅,這些都可以在工資條上體現出來。壹旦發生勞動爭議,工資條可以作為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提交了未經員工確認的考勤表或工資表,而員工不認可這樣的證據,那麽用人單位很可能被判承擔責任。
如何規避風險?
1.如果公司還沒有和員工簽訂合同,盡快和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並確認合同中的條款。
2.如果公司沒有為員工提供保險,盡快辦理。保險是國家的強制要求。
3.根據勞動法和工資核算制度的規定,計算工資,按時制作工資條並讓員工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