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對於總公司而言的,它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也可以說是總公司的壹個組成部分,分公司不論是在經濟上還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獨立性,不具備法人資格。通俗點說,分公司就是壹個大樹的壹個分支樹幹,隸屬於大樹。
子公司:子公司是相對於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獨立於向它投資的母公司而存在的獨立主體,根據《公司法》規定設立,是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具備法人資格。通俗點說,就是壹個大樹掉了壹顆種子,種子生根發芽了,自己長成了大樹。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子公司屬於獨立的個體,但是分公司是完全隸屬於總公司的。從現實意義來說,母公司壹般是通過股權來控制子公司,而對分公司具備完全的控制權。
我們通過下圖看壹下兩者的詳細區別。
其實上面的表格的區別大多數取自法律法規,對於在實際運營過程中分公司和在子公司的區別主要可以總結為三點:
在招投標的時候分公司沒辦法獨立進行,需要總公司授權或者提供擔保,母公司的資質大多數分公司可以直接用;
辦理居住證積分或者落戶的時候分公司需要取得總公司授權;
分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可以由總公司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