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年終獎金額高於5000元,稅率按年終獎除以12個月的數額對應的稅率來確定;2、若當月工資低於5000元,稅率按年終獎減去5000元再減去當月工資後,除以12個月的數額對應的稅率來確定;3、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可以選擇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稅款;4、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必須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
1、綜合所得稅率:適用於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采用累進稅率,分為七個級距;
2、分類所得稅率:適用於勞務報酬、稿酬等分類所得,根據不同類別有固定稅率或累進稅率;
3、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對於部分所得,如利息、股息、紅利等,既可以選擇綜合所得納稅,也可以選擇分類所得納稅;
4、免稅額度: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了基本的免稅額度,超過部分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5、專項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扣除,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綜上所述,獎金扣稅的稅率計算方式依據獎金金額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表變化,區分年終獎高於5000元和工資低於5000元的不同情況,並考慮到2021年12月31日前後居民個人全年壹次性獎金的稅收處理方式有所不同,自2022年起,全年壹次性獎金必須並入綜合所得進行稅收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