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人員少,管理架構扁平,人與人之間壹般可以便捷地面對面進行溝通。由於溝通的直接性,加之創業者以及骨幹員工多半有血緣、鄉緣、學緣等關系,企業往往有濃厚的“家”的色彩,情感性因素較多,人情味較重,組織更多地是靠“人”來維系,而理性的味道淡壹些。
大企業呢,在責權利的分配上非常明確,有相關的制度和文件做為參考。每個崗位和職位都有相應的制度和責任說明。有些職位類似壹個部件,無論是誰只要參照相關的職責說明就可以很好的完成工作,保證整個公司的正常運營。某個人的離職不會對公司造成太大的影響。
而小企業在責權利上的分配不夠明確,每個職位或者說崗位沒有明確的責任劃分,制度不健全。在企業的某個發展階段,這種分工不明確的合作工作方式是有利於團隊的合作,大家不分彼此有了工作就去做。但是壹但有人離職就可能影響到公司的業務,因為責任劃分不清,交接時也難免會有遺漏,或者說工作中有些地方是真空無人問津的。都容易對企業的管理造成壹定的影響。
有人曾這樣打過比方:創業期的企業好比兔子,特點是靈活敏捷;成長期的企業好比狼,特點是有壹定實力,註重團隊協作;而成熟期的企業好比駱駝,特點是有豐富的儲備,實力強勁。因為大企業在經驗、人才、規模效應等方面都具有優勢,所以現在企業喜歡追求“做大做強”,同時進行扁平化運動,學習小企業靈活多變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