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期的年齡範圍在6、7歲~12、13歲,屬於小學階段,是為壹生的學習活動奠定基礎知識和學習能力的時期,是心理發展壹個重要階段。
在兒童心理學裏,兒童的年齡段很長,從初生至十七八歲都屬於兒童,而且根據心理發展的特點,把兒童心理發展劃分為:乳兒期(初生至1歲)、 嬰兒期(1至3歲)、學前期或幼兒期(3至6歲)、學齡初期(6至12歲),學齡中期或少年期(12至15歲)、學齡晚期或青年期(15至18歲)。
擴展資料:
小學兒童學習的壹般特點
1、學習是小學兒童的主導活動
學校學習是在教師指導下,有目的、系統地掌握知識、技能和行為規範的活動。兒童在這種特殊的學習過程中習得知識、技能,掌握社會責任感和義務感。學習是小學兒童的社會義務。
2、教和學是師生雙向互動的過程
教師的教是在傳授知識過程中答疑、解惑、育人,學生是積極主動的學習者,而不應被視為是被動的接受者。所以教和學是師生雙方積極主動的互動過程。這個過程勢必會出現種種矛盾,教師處於矛盾的主要壹方,教師的素質、敬業精神、對學生的愛心和激發學生學習的動機和興趣,對學生來說都至關重要。
3、逐漸轉向以掌握間接經驗為主
從習得直接經驗為主向掌握間接經驗為主是壹個發展過程。小學低年級傾向於通過直接抽象的方式學習物理經驗;小學高年級已經能夠運用抽象邏輯、多重抽象來獲得數理邏輯經驗;小學中年級是兒童學習和認知活動超越直接經驗向掌握間接經驗變化的轉折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