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預備黨員轉正需要符合法定條件,如果妳符合條件,社區故意針對妳不給妳轉正的,妳可以向上級黨委反映。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第三十二條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壹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應當及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壹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壹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尚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
第三十八條 各級黨委應當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黨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對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委每半年檢查壹次,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每年檢查壹次。檢查結果及時上報,並向下通報。
重視從青年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優化黨員隊伍結構。對具備發展黨員條件但長期不做發展黨員工作的基層黨組織,上級黨委應當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必要時對其進行組織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