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折舊”賬戶屬於資產類的備抵調整賬戶,其結構與壹般資產賬戶的結構剛好相反,累計折舊是貸方登記增加,借方登記減少,余額在貸方。累計折舊指企業在報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該指標按會計“資產負債表”中“累計折舊”項的期末數填列。
簡介
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根據固定資產的原值和規定的折舊率計算確定,按照壹定的標準分攤記入各期的間接費用和期間費用。生產車間用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的折舊,作為間接費用,計入制造費用帳戶,廠部行政用辦公房屋的,計入管理費用帳戶,由當期收入負擔。折舊合計數計入“累計折舊”帳戶的貸方。
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新所得稅法: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壹)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