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轄三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財政、國資、規劃、國土、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公***租賃住房的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第五條 公***租賃住房的建設管理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多方建設、統壹管理;公平公開、嚴格監管的原則。第二章 房源籌集第六條 公***租賃住房通過以下方式籌集:
(壹)政府直接出資新建、改建和收購;
(二)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城中村、舊城、棚戶區改造項目中配套建設;
(三)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利用自有土地集中建設的公寓、宿舍;
(四)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直管公房按規定程序轉換;
(五)受贈及其他渠道籌集。第七條 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第八條 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賃住房用地實行劃撥供應。
其他投資主體投資建設公***租賃住房的,建設用地可以采用出讓、租賃、作價入股等方式有償使用,取得土地前應將所建公***租賃住房的套型結構、建設標準、設施條件、租賃對象和租金水平等作為土地供應的前置條件。
需要建設公***租賃住房的單位應當向市發展改革和住房保障部門提出建設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實施。第九條 公***租賃住房產權類型登記為“公***租賃住房”,投資者權益可依法轉讓,但不得改變住房性質和用途。第十條 新建公***租賃住房成套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六十平方米,具備基本入住條件和使用功能。
新建公***租賃住房是集體宿舍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得低於六平方米。第三章 租賃對象和條件第十壹條 公***租賃住房實行分類保障,由政府統壹管理。
由政府投資籌集的公***租賃住房,重點保障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兼顧外來務工和創業人員。第十二條 申請公***租賃住房,以家庭為申請單位的,應當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同申請人;單身人士申請的,本人為申請人。申請人和***同申請人只限申請承租壹套公***租賃住房。
已取得廉租住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保障資格,尚在輪候期的家庭或個人可申請調整為公***租賃住房保障。第十三條 市轄三區具有城鎮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或單身人士申請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戶籍滿兩年;
(二)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十五平方米。
申請人未婚的,應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者其父母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六十平方米。第十四條 來銀務工、創業人員家庭或年滿十八周歲的個人,申請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申請人或申請人家庭在本市範圍內無住房;
(二)申請人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兩年以上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
(三)申請人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依法登記註冊。第十五條 本市引進的人才在本市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模、英模和榮立三等功及以上或因公致殘的轉業、退伍軍人等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申請公***租賃住房不受收入限制。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公***租賃住房:
(壹)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
(二)已享受其它住房保障且未退出的。第十七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三、十四條規定的申請人,應填報《銀川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登記審核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壹)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計劃生育、婚姻關系證明;
(二)工資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三)住房情況證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