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適度關心孩子,不溺愛孩子,過度關心和溺愛容易使孩子過度以自我為中心,結果成為自高自大的人。
二、不賄賂孩子,讓孩子從小就明白義務與權利的關系,每個人不盡義務就不能享受權利。權力和義務是對等的。
三、幫助孩子拓展交際圈,鼓勵孩子與多和小夥伴壹起生活、學習、玩耍,在交往中學習得和人友好相處的方法。
四、不強求孩子做不能勝任的事情,孩子的自信心需由成功的體驗逐漸積累慢慢培養,不能強迫孩子做力所不及的事。
五、對孩子的態度要溫和而堅定。避免高控和高壓。這樣易使孩子形成自卑、膽怯、等不健康心理。
六、不能無謂和欺騙地嚇唬孩子,這樣會磨滅父母在孩子心目中良好印象,經常如此,父母的權威逐漸消失殆盡。
七、在公眾場合和他人面前?不傷害和貶低孩子,以免造成孩子懷恨和羞怯,損傷孩子的自尊心。
八、合理適度表揚孩子,孩子取得了成績,對所做事情略表贊許,過分誇獎會使孩子產生虛榮的不良心理。令孩子·明確自己優點的同時感受到贊許的真誠。
九、保持平穩的情緒態度,對待孩子,不能喜怒無常,令孩子感到無所適從,形成敏感多疑,情緒不穩,膽小畏縮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