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斷地感到幸福,那就需要(壹)善於滿足現狀(二)很高興地感到“事情原本可能更糟呢。”這是不難的。
要是火柴在妳的衣袋裏燃起來了,那妳應當高興,而且感謝上蒼∶多虧妳的衣袋不是火藥庫。
要是有窮親戚上別墅來找妳,那妳不要臉色發白,而要喜洋洋地叫道“挺好,幸虧來的不是警察!”
要是妳的手指頭紮了壹根刺,那妳應當高興∶“挺好,多虧這根刺不是紮在眼睛裏!”
如果妳的妻子或者小姨子練鋼琴,那妳不要發脾氣,而要感激這份福氣:妳是在聽音樂,而不是在聽狼嗥或者貓叫的音樂會。
妳該高興,因為妳不是拉長途馬車的馬,不是寇克的“小點”,不是旋毛蟲,不是豬,不是驢,不是茨岡人牽的熊,不是臭蟲……妳要高興,因為眼下妳沒有坐在被告席上,也沒有看見債主在妳面前,更沒有跟主筆土爾巴談稿費問題。
如果妳不是住在十分邊遠的地方,那妳壹想到命運總算沒有把妳送到邊遠地方去,豈不覺著幸福?
要是妳有壹顆牙痛起來,那妳就該高興:幸虧不是滿口的牙痛。
妳該高興,因為妳居然可以不必讀《公民報》,不必坐在垃圾車上,不必壹下子跟三個人結婚……
要是妳給送到警察局去了,那就該樂得跳起來,因為多虧沒有把妳送到地獄的大火裏去。
要是妳挨了壹頓樺木棍子的打,那就該蹦蹦跳跳,叫到:“我多運氣,人家總算沒有拿帶刺的棒子打我!”
要是妳妻子對妳變了心,那就該高興,多虧她背叛的是妳,不是國家。
依此類推……朋友,照著我的勸告去做吧,妳的生活就會歡樂無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