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為春日郊遊,也稱“踏春”,是我國的迎春習俗,壹般指初春時到郊外散步遊玩。
中國民間長期保持著清明踏青的習慣,踏青習俗由來已久。踏青這種節令性的民俗活動,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其源泉是遠古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這種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對後世影響深遠。
清明節期間到大自然去欣賞和領略春日景象,郊外遠足,這種踏青也叫春遊。其含義,就是腳踏青草,在郊野遊玩,觀賞春色。清明之時,正是春回大地,春風得意、春意盎然的時節,萬物萌動之時,人們乃因利乘便,掃墓之余亦壹家老少在山鄉野間遊樂壹番。也有的特意於清明節期間到大自然去欣賞和領略生機勃勃的春日景象,郊外遠足,壹抒在嚴冬以來的郁結心胸。
發展:
1、隋唐時期:隋朝時期,踏青也是壹項十分普及的民俗活動。尤其是每當春暖花開的時節,士女遊春活動最盛。到了唐朝,人們在清明掃墓的同時,也伴之以踏青遊樂的活動。由於清明上墳都要到郊外去,在哀悼祖先之余,順便在明媚的春光裏騁足青青原野,權作節哀自重轉換心情的壹種調劑方式。
2、宋元時期:經過多年的發展,融匯了寒食與上巳兩個古老節日精華的清明節,終於在宋元時期形成了壹個以祭祖掃墓為中心、輔以春遊踏青的傳統節日。
3、明清時期:明清以來,踏青風俗亦然。每至春回大地、草木皆綠的清明時節,人們紛紛興致勃勃結伴前往郊外踏青,遊玩、放風箏。特別是從清乾隆年間起,所修的許多地方誌和地方文獻中都記載了清明時節踏青、放風箏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