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教育史的角度看,懲罰作為壹種教育手段或方法,具有積極的教育意義。所以,我們不應該簡單而絕對地把懲罰等同於不民主的教育,等同於對學生的摧殘。我們應該在懲罰中找到合理的成分,合理地運用懲罰來達到教育學生的目的。
如果說殺人還債在社會倫理上是天經地義的,那麽懲罰違反校規、班規、家規的人在教育倫理上就是合情合理的。懲罰體現了社會正義和公平,也是教育的公理。成年人犯罪要受懲罰,學生犯錯要受懲罰。所以懲罰是壹種合理的教育方式,也應該是壹種合法的教育手段。否則,不查處違規行為,不處罰違規行為,壹味縱容的理由是什麽?如果沒有懲罰性措施作為保障,任何法律法規都是無用的,是壹張廢紙。
標語上寫著:沒有愛就沒有教育。同樣,沒有懲罰,也沒有教育。教育而不懲罰,猶如老太太焚香,心有所悟!?我只是在安慰自己!現在老師經常抱怨學生難管。究其原因,他們不敢罰、不會罰是很大的因素。
獎懲分明壹直是治軍的良策,學校的教育管理也是如此,只不過學校的懲罰要適合學生的身心特點。如果說賞識教育是肯定優點,鼓勵進步,那麽懲罰教育就是否定缺點,改正錯誤。犯錯是人之常情。尤其是孩子,中小學生,明辨是非和自控能力較弱,難免犯錯,形成不良習慣。而懲罰是為了改正錯誤,改掉壞習慣而設置的。我們應該相信孩子在受到懲罰後可以從錯誤中學習。犯了錯就要承擔後果。這是對別人負責,學生也是對自己負責。
懲罰也是為了讓學生體驗道德體驗。讓學生用自己的行為體驗違紀的後果,把德育落到實處。比如妳違反課堂紀律,擾亂大家學習,只要批評這樣的學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就完事了?這是不公平的。要給予適當的懲罰,讓他們付出應有的代價,讓學生明白違紀與為此付出的代價相比是不值得的,懲罰會起到糾錯的作用。
如果有人認為懲罰會傷害孩子的身心健康,那是因為我們不了解真正的懲罰,也沒有找到合理的方式。懲罰就像洗冷水澡。適當的冷水浴會增強身體的抗病能力,不適當的冷水浴會使人感冒。
懲罰可以警醒他人,具有威懾作用。教育心理學表明,學生的知識、態度和觀念都來源於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後者往往是通過觀察他人的行為和行為結果間接獲得的。懲罰教育讓做錯事的人感到痛苦,也讓別人知道在學校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從而內化到自己的潛意識中,避免再犯類似的錯誤。這種懲罰教育維護了制度的威嚴,最大程度上保證了集體目標的實現。
把懲罰作為壹種正式的、常規的教育手段提上日程,是這個時代的需要。以前強調教師尊嚴的時候,那個時候的班主任好像有權利殺孩子,抓孩子。妳怎麽敢壹個字都不聽?也許老師的講課會起到很大的作用,比家長的管教更有力。在今天強調師生平等的環境下,對於學生來說,壹個朋友的建議可能會聽,也可能不會聽,對於今天的獨生子傲慢來說效果會更差。這時候就要強調紀律的威嚴,用違反紀律的懲罰來說話。變人治為法治也是大勢所趨。
有時候,教育者不會懲罰違規者,但違規者很感動,會主動改正錯誤。那麽,懲罰可以取消嗎?寬容比懲罰更有效嗎?其實我們並沒有意識到,正是因為懲罰,寬容才表現出愛。那些有教養的孩子,因為內心的自省,對自己的錯誤產生壹種道德上的負罪感,然後對別人的寬容心存感激,從而增強改正錯誤的道德動力。對於那些分不清是非的孩子,沒有懲罰,他們不會知道犯錯的後果和危害。雖然教育工作者對他們進行了認真的批評和開導,但他們心裏還是會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