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看起來,這話振振有詞,很漂亮,很受用,細細想來,受眾受了金先生的騙,因為這句話經不起推敲和檢驗。是壹句帶有口號性質的空洞的話。
什麽是俠?《辭源》裏說:“舊時指打抱不平、見義勇為的人”;“俠士——仗義的人。”《詞海》裏也有類似的解釋。
這說明,俠的活動空間帶有明顯的局限性,是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到壹定時期的產物。俠活動的社會環境比較原始、比較落後。政治管理松弛,法制出現真空地帶,盜賊多有,社風敗壞,這些情況給俠的產生創造了條件。
司馬遷在《史記,遊俠列傳》裏簡述了遊俠產生的歷史,記載了不少俠客,特別對西漢時郭解這個俠客作了詳盡的記述。郭解可謂是個大俠,在當時震動了朝廷。他小時候殘忍狠毒,心中憤慨不快時即殺人,且殺的人很多;他還藏匿亡命徒和盜竊搶劫犯,私鑄錢幣,盜挖墳墓。他的不法活動數也數不清,但每次都僥幸逃脫法律的制裁。
後來,郭解或許考慮到自己的生存,采取了掩護自己的壹些手段,用恩惠報答怨恨自己的人,但其內心仍然殘忍狠毒,為小事突然怨怒行兇的事依然如故。當時的少年仰慕他的行為,也常常為他報仇,卻不讓他知道。郭解姐姐的兒子依仗郭解的勢力,同別人喝酒,人家不能再喝了,他卻強行灌酒。那人發怒,拔刀剌死了他就逃跑了。郭解姐姐發怒說道:“我弟弟那麽義氣,人家殺了我的兒子,兇手卻捉不到。”於是她把兒子的屍體丟棄在道上,不埋葬,想以此羞辱郭解。郭解派人暗中探知兇手的去處。兇手不得已自動回來把真實情況告訴了郭解。郭解說:“妳殺了他本來應該,是我姐姐的孩子無理。”於是放走了那個兇手,把罪責歸於姐姐的兒子,並收屍埋葬了他。壹幫俠客都稱贊郭解的道義行為,更加依附於他。
郭解每次外出或歸來,人們大都躲避他,只有壹個人傲慢地看他。門客中有人要殺那個人,郭解說:“居住在鄉裏之中,竟至於不被人尊敬,這是我自己道德修養得還不夠,他有什麽罪過。”於是他就暗中囑托尉史說:“這個人是我最關心的,輪到他服役時,請加以免除。”以後每到服役時,有好多次,縣中官吏都沒找這位對郭解不禮貌的人。他感到奇怪,問其中的原因,原來是郭解使人免除了他的差役。於是,他就袒露身體,去找郭解謝罪。少年們聽到這消息,越發仰慕郭解的行為。
洛陽人有相互結仇的,城中有數以十計的賢人豪傑從中調解,兩方面始終不聽勸解。門客們就來拜見郭解,說明情況。郭解晚上去會見結仇的人家,仇家出於對郭解的尊重,違心地聽從了勸告,準備和好。郭解就對仇家說:“我聽說洛陽諸公為妳們調解,妳們多半不肯接受。如今妳們幸而聽從了我的勸告,郭解怎能從別的縣跑來侵奪人家城中賢豪大夫們的調解權呢?”於是郭解當夜離去,不讓人知道,說:“暫時不要聽我的調解,待我離開後,讓洛陽豪傑從中調解,妳們就聽他們的。”
因此大家都特別尊重他,爭著為他效力。城中少年及附近縣城的賢人豪傑,半夜上門拜訪郭解的常常有十多輛車子,請求把郭解家的門客接回自家供養。
待到漢武帝元朔二年,朝廷要將各郡國的豪富人家遷往茂陵居住,郭解家貧,不符合資財三百萬的遷徙標準,但遷移名單中有郭解的名字,因而官吏害怕,不敢不讓郭解遷移。當時衛青將軍替郭解向皇上說:“郭解家貧,不符合遷移的標準。”但是皇上說:“壹個百姓的權勢竟能使將軍替他說話,這就可見他家不窮。”郭解於是被遷徙到茂陵。人們為郭解送行***出錢壹千余萬。是壹個姓楊的縣官提名遷徙郭解的,郭解哥哥的兒子砍了這個縣官的頭。
郭解遷移到關中,關中的賢人豪傑都爭著與郭解結為好朋友。郭解後來又殺死了那位楊縣官的父親楊季主。楊季主的家人上書告狀,崇拜郭解的人又把告狀的在宮門下給殺了。皇上聽到這消息,就向官吏下令捕捉郭解。郭解逃跑,東躲西藏,過了很久,官府才捕到郭解,並徹底深究他的犯法罪行。壹次,軹縣有個儒生陪同前來查辦郭解案件的使者閑坐,郭解門客稱贊郭解,他說:“郭解專愛做奸邪犯法的事,怎能說他是賢人呢?”郭解門客聽到這話,就殺了這個儒生,割下他的舌頭。官吏以此責問郭解,令他交出兇手,而郭解確實不知道殺人的是誰。殺人的人始終沒查出來,不知道是誰。官吏向皇上報告,說郭解無罪。禦史大夫公孫弘議論道:“郭解以平民身份俠,玩弄權詐之術,因為小事而殺人,郭解自己雖然不知道,這個罪過比他自己殺人還嚴重。判處郭解大逆無道的罪。”於是就誅殺了郭解極其家族。
從郭解這個著名的俠客裏看到:第壹,仗義實際上是個人主義的任性,是無理性的行為;第二,某些仗義行為,已嚴重違背當時法律;第三,壹些人特別是青少年跟著效仿,打著仗義的旗號,結黨壹方,稱王稱霸,借義行惡,為害鄉裏,影響社會治安;第四,人們畏懼郭解的勢力勝於畏懼國家,連衛青這樣歷史赫赫有名的將軍都為其說情。
司馬遷盡管對不同類型的俠作了辯證分析,主要肯定他們講求信義,有打抱不平的精神。但也指出俠“不軌於正義”。從郭解這個典型例子裏也看到俠帶來的社會危害性。正如韓非子所說:“俠以武犯禁(即藐視國家法律)”。班固在《漢書,遊俠傳》裏則對俠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態度:“扼腕而遊俠者,以四豪為稱首。於是背公死黨之議成,守職奉上之義廢矣。” 俠被班固視為“罪已不容於誅。”
即使在封建社會,政治清明、社會安定、秩序井然的時期幾乎是看不到俠的影子的,人民不希望看到俠活躍在社會群體之中,國家不希望看到本該自己做的事情而讓俠來取代。隨著時代的進步,國家管理加強,法制健全,文明提升,俠的行為頻率會愈來愈低。見義勇為固然需要,但不是壹種“遊俠”的專門職業。
金先生可能說,妳那是講的壹般的俠,我說的是“大俠。”“大俠”和壹般的“俠”是有區別的。真是這樣嗎?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顯然是指國家存亡危的時候俠為拯救國家人民所起的作用,因為太平盛世不需要俠,也沒有俠出現。
歷史上,在國家危難時,能為國為民的大俠寥若星辰。荊柯刺秦王是壹個很典型的故事。他去刺秦王,不能說不是為了燕國和燕國的人民。結果呢?失敗了!為什麽失敗了呢?因為這個行動本身是壹種幻夢似的理想主義行動,超越了現實可能性。把俠的作用估計過高,歷史使命超越了俠的承受能力。明明不可能的事,卻偏偏要去冒險。荊柯也明知不行,所以才有“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壹去兮不復還”的悲壯哀嘆。
說近壹點,就是中國晚清末年的義和團運動。這當中的俠士還少嗎?他們也有壹顆為國為民的心。他們抗擊帝國主義的侵略並取得勝利了嗎?最後只是給歷史留下了壹聲長嘆。
這說明,“俠之大者,為國為民”這話經不起歷史的檢驗。事實上是壹個幻想或空想。其深層文化原因在於:金先生沒有認識到:能拯救國家和人民的是那些能夠扛起真理和道義大旗並能組織帶領群眾革命的勇士,稱精英分子也行,稱偉大人物也行。這些人有文化,有遠見,有為國家、民族作犧牲的崇高精神。俠的人格形象和這樣的人物相比,就太相形見絀了。中華民族發展到今天,更需要符合時代潮流,與時俱進,敢於創新,敢於弘揚民主精神的精英人物而不是什麽俠士。“大俠”這個概念對當今社會來說,顯得太落後和太不科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