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澤西州州立大學教授、著名社會學家戴維·波普諾在他的《社會學》壹書中這樣寫道:“……不幸的是救生船不夠。盡管很多人(超過1500人)遇難,但乘客註意遵守‘優先救助婦女兒童’的社會規範”,使得英國公眾和政府面對這壹巨大災難,“可以找到壹些安慰”——統計數據表明,“乘客中69%的婦女和兒童活了下來,而男乘客只有17%得以生還”。
這是“泰坦尼克”號奉獻給世界的壹條活生生的文明守則。
但波普諾接下來揭示的數據卻十分殘酷,他繼續寫道:“我們發現,三等艙中的乘客只有26%生還,與此相應的是,二等艙乘客的生還率是44%,頭等艙是60%。頭等艙男乘客的生還率比三等艙中兒童的生還率還稍高壹點。”“輪船的頭等艙主要由有錢人住著,二等艙乘客大部分是中產階級職員和商人,三等艙(以及更低等)主要是由去美國的貧窮移民乘坐。”
這是人類社會更為強悍的另壹條規則。
於是,波普諾毫不客氣地修改了曾使英國人頗感“安慰”的“社會規範”:“在泰坦尼克號上實踐的社會規範這樣表述可能更準確壹些:‘頭等艙和二等艙的婦女和兒童優先’。”
“永不沈沒”的悲劇不僅僅發生在海上
在1912年“泰坦尼克”號紀念集會上,白星公司對媒體表示:沒有所謂的“海上規則”要求男人們做出那麽大的犧牲,他們那麽做了只能說是壹種強者對弱者的關照,這不管在陸地還是在海上都是壹樣的,這是他們的“個人選擇”。
三類不同艙位的幸存幾率之所以會有這麽大的差距,主要有兩個原因。
其壹,“泰坦尼克”號和別的客輪壹樣,將存放救生艇的區域安排在了頭等艙和二等艙附近,以降低富人和中產階級乘客對航海風險的擔心,當時所有的輪船都是這樣設計的。
其二,下水逃生的安排也保持了這個相同的邏輯,即頭等艙、二等艙優先,而不是後來盛傳的“婦女兒童優先”。
就兒童而論,壹、二等艙***有兒童32人,只有壹人死亡;三等艙的兒童有75人,死亡55人,毋庸諱言,作為社會等級標誌的艙位成了生命的籌碼。
壹、二等艙乘客中的遇難者有很多要麽是盲目相信“泰坦尼克”號是“不沈之船”,要麽是在等待家人時錯過了逃生的機會,而幸存下來的三等艙乘客,大多數是在跳入水中之後才搭上救生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