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節約優先。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努力構建節能型生產消費體系,促進經濟發展方式和生活消費模式轉變,加快構建節能型國家和節約型社會。
2、立足國內。立足國內資源優勢和發展基礎,著力增強能源供給保障能力,完善能源儲備應急體系,合理控制對外依存度,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3、多元發展。著力提高清潔低碳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比重,大力推進煤炭高效清潔利用,積極實施能源科學替代,加快優化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
4、保護環境。統籌能源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積極培育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能源發展模式。
5、科技創新。加強基礎科學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增強能源科技創新能力。
6、深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構建有利於促進能源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
7、國際合作。大力拓展能源國際合作範圍、渠道和方式,提升能源“走出去”和“引進來”水平,推動建立國際能源新秩序,努力實現合作***贏。
8、改善民生。統籌城鄉和區域能源發展,加強能源基礎設施和基本公***服務能力建設,盡快消除能源貧困,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用能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八條 國家鼓勵、支持節能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示範和推廣,促進節能技術創新與進步。
國家開展節能宣傳和教育,將節能知識納入國民教育和培訓體系,普及節能科學知識,增強全民的節能意識,提倡節約型的消費方式。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履行節能義務,有權檢舉浪費能源的行為。
新聞媒體應當宣傳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第十條 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主管全國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並接受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的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並接受同級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