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李紅兵
來源|亞布力內參
經過幾十年的財富積累,中國社會也面臨著很高的貧富差距。人們對壟斷、階級固化和內卷化感到焦慮和不安,部分情緒投向企業家。“消滅私有制”、“民營經濟退出歷史舞臺”的聲音還沒走遠,“* * *共富”就引發了又壹輪劫富濟貧的聯想。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李實(現任浙江大學享受與發展研究院院長、文科資深教授)壹直在研究收入分配問題。他仔細拆解了中國貧富差距的成因後得出結論,這不是市場化改革和私企造成的。事實上,企業家給窮人和富人都帶來了好處。但他也直言,從全球範圍來看,貧富懸殊是無窮的。中國要考慮未來,就必須改革和完善制度本身,通過* * *繁榮來彌合社會分裂,把“人的發展”(而不是對物質資本和各種產業的投資)放在首位,因為維持穩定無法從根本上消除風險。
在亞布力論壇的專訪中,李實對當前的關鍵問題做出了分析和回應,包括“調節過高收入”的可能方案,以及中國的發展邏輯是否會發生巨大變化。他還回顧了中國收入分配的歷史——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企業在國民總收入分配中的份額變化不大,而政府收入和居民收入變化較大。他還建議給居民減稅,因為個人所得稅已經是壹個漲幅很高的稅種了。
(李實浙江大學享受與發展研究院院長、文科資深教授)
以下是亞布力論壇與李實的對話:
亞布力論壇:最近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強調促進* * *共同富裕,社會上立刻有很多聲音。壹些人說中國將會變富變窮,而另壹些人說這完全是誤解。如何看待見仁見智的現象?
李實:目前發布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的內容是壹個新提法,除了“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相協調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和“合理調節過高收入”之外,其他部分和過去的精神沒有太大區別。為什麽有了新的提法會立刻引起全社會的各種討論、猜測和解釋?我覺得還是和社會本身的狀態有關。中國已經發展到這樣壹個階段,貧富懸殊更加突出。
社會上大致有兩類人。有人主張貧富平分,主張用土豪分田地,主張殺富濟貧。過去這種聲音壹直都有,只是沒有形成主流。現在,我借此機會再次提高嗓門,在政府文件中找到壹些對他有利的觀點和解釋。還有壹部分人認為過去的發展格局很好,創造了巨大的社會財富。他們也擔心,如果強調所謂的分享和分配,可能會回到改革前的老路。對於* * *和繁榮的概念,兩派基本壹致,沒有人公開反對。但對於* *和富裕的實現路徑,區別就出來了,關鍵是要不要改變所有制結構和分配模式。
亞布力論壇:如何看待這場所有權之爭?
李實:我參加過各種官方會議,了解會議的基本精神和大多數學者的觀點。我還是覺得* * *和富裕不應該劃等號,中央文件也明確* * *和富裕不是統壹的平均主義。把* * *和財富理解成劫富濟貧,完全是壹種誤解,毫無道理。反正我的看法是這樣的。但也要考慮到,現在社會處於壹個相對分化的狀態,均貧富的思想有壹定的社會基礎,也得到了壹些回應。從這個意義上說,能否通過* * *,進壹步彌合與富人的差距,是壹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亞布力論壇:在各種爭論中,壹個焦點是如何看待“先富起來的企業家”。有人認為,中國的貧富懸殊和階層固化,企業家應該承擔很大的責任。妳怎麽想呢?
李實:這種觀點也是錯誤的。中國的貧富差距與美國等發達國家不同。壹些發達國家的貧富差距是兩極分化的——低收入者的收入不增加甚至負增長,而高收入者的收入卻壹直在增加。雖然中國的貧富差距也在拉大,但不是絕對的兩極分化。妳可以清楚地看到,貧困人口在減少,低收入者的收入在增加,但高收入者的收入增長更快,貧富相對差距在拉大。
應該看到,企業家(尤其是民營企業家)所帶動的就業和經濟增長,對中國整體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它給窮人和富人都帶來了好處,但給富人帶來的好處多,給窮人帶來的好處少。如果沒有民營企業家,沒有他們的創業精神和就業,窮人可能比現在受益少得多。如果企業家被淘汰,雖然富人會沒了,窮人也不會得到那麽多收入增長。中國貧富差距擴大、階層固化的原因很多,但不是民營企業發展帶來的,邏輯不能過於簡單化。
亞布力論壇:如何看待房地產、互聯網等行業的“暴利”?
李實:企業是在中國經濟轉型過程中成長起來的,所以企業的發展環境非常重要。每個企業都在既定的制度約束和政策框架下運作。如果制度本身需要改進,就要看清真正的原因在哪裏,不要顛倒因果。比如房地產的快速發展,就和土地制度以及很多相關政策有關。如果現在街上沒有紅綠燈,妳覺得什麽才是正確的走路方式?沒有辦法確定。所以,把貧富差距擴大、社會階層固化歸結為企業家的責任是錯誤的。
亞布力論壇:中央文件首次提出“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那麽將從哪些方面進行調節?現在有明確的方向嗎?
李實:目前“過高收入”沒有準確的定義,也沒有權威的說法。年收入超過654.38+000萬元還是200萬元算“過分”還是年收入超過1億元算“過分”,需要進壹步研究界定。從政府的角度來說,主要是稅收調節,慈善捐贈是自願的,不能成為主流。
假設個人年收入達到500萬元,則認為是超額收入。超過500萬元的收入如何調整?壹種選擇是調整個人所得稅。按照現行制度,年凈收入96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最高稅率(45%)征稅。但是,96萬美元和500萬美元有很大區別。超過500萬美元的部分是否應該提高稅率?所以它首先要界定什麽是超額收入,然後再考慮在個人所得稅的框架下能否起到調節作用。
另壹個選擇是在個人所得稅之外引入壹個新的稅種,比如“超額所得稅”。但是,新稅種的出臺,如何得到全社會的認同,又不產生太多負面影響,還需要進壹步研究。
亞布力論壇:中國長期以來直接稅比重低,間接稅比重高。未來稅制結構會有大的調整嗎?比如房產稅、遺產稅等直接稅加速征收,其他間接稅大幅降低。
李實:這更難。過去我們壹直在講增加直接稅,減少間接稅,讓稅收在收入分配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然而,要做出大的調整並不容易。壹方面噪音太大,另壹方面容易出現意想不到的後果。提高直接稅意味著直接向更多居民征稅,但如何降低間接稅?減稅帶來的好處能否轉移到居民身上?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降低流轉稅,首先受益的是企業,但是企業會為此提高員工的工資嗎?很難說。如果最後的結果是企業少交稅,居民多交稅,影響就大了。因此,這應該仔細研究和評估。
亞布力論壇:而且,居民對直接稅的感受更多。如果人們覺得自己交了更多的稅,那麽保護自己權益的要求也會提高。
李實:是的,它是。事實上,居民負稅負是壹個自然遞增的過程。比如妳去年月收入6000元,今年增加到7000元。但是,房租和物價上漲後,妳的實際收入並沒有增加,但妳的個稅還是會增加。近年來,在所有稅種中,個稅的增速很高,這就是問題所在——個稅的比重在上升,所以間接稅要相應減少。不需要大的調整,只要每年做壹些微調就可以了。即使沒有壓力,政府也應該主動降低間接稅。
但中國仍需考慮推出房產稅、財產稅、遺產稅、捐贈稅和贈與稅。如果中國出現大量富裕群體,未來如何調節財產差距?至少可以先建立相應的稅收框架。剛開始稅率可能不會定的很高或者覆蓋面很廣,但是可以先建立框架。
亞布力論壇:貧富懸殊是全球性問題,比如美國的“占領華爾街運動”。根據妳的研究,目前的貧富差距對中國社會有什麽實質性的影響?
李實:從全球歷史來看,貧富懸殊會引發各種社會沖突,後果無窮。就中國而言,有民意調查顯示,超過80%的人認為收入差距過大,非常大,這反映出絕大多數普通民眾無法接受這種狀態。要為未來考慮,不能自滿和短視,要解決收入分配制度中的壹些問題,維穩不能從根本上消除風險。
如果經濟保持高增長,低收入者也能從中受益,可以在壹定程度上緩解收入差距擴大帶來的負面情緒。有些人對別人感到不滿,但對自己的過去感到滿意,兩種情緒是可以調和的。但是,如果不能維持高經濟增長,出現更多失業,社會就會動蕩。
亞布力論壇:現在貧富懸殊已經成為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未來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中國經濟社會的核心邏輯是否會發生顯著變化?比如,可能犧牲壹定的效率來保證公平和社會穩定,從“效率優先”轉向“公平優先”。
李實:我認為總的發展邏輯不應該改變,但是在這個基礎上可以做壹些微調。過去我們更多的強調發展、效率、做大蛋糕,可能比其他相關目標要少。現階段要考慮* * *享受,這不是簡單的意識形態(社會公正)問題,而是把“人的發展”放在首位。社會進步不能只靠少數精英,而是要激發每個人的能力和潛力。所以壹定要考慮分配結果的享受程度,讓每個人都有公平的發展機會。
如果窮人和低收入人群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他們的孩子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社會的發展潛力就會增長。大家都可以接受從“人的發展”來實現* * *享受的邏輯。
現在很多人問“效率優先”要不要改成“公平優先”。我認為,至少不會再進壹步強調“效率優先”,但不能把“分配優先”作為主流口號,需要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我不同意“效率與公平矛盾”的觀點。把效率和公平視為對立關系,是對公平概念的誤解。其實效率和公平並不矛盾。
亞布力論壇:大多數人認為平等和效率不能並列,只能從兩者中做出選擇。但妳認為兩者之間存在壹個最優的兼容性,可以兼顧高質量的經濟發展和社會公平。為了實現這壹目標,我們必須重新設計經濟發展模式。現實中,如何設計經濟發展模式?
李實:過去大家把發展和享受看成兩套機制、兩個過程,即先生產後分配。但如果分配不公平,往往會反過來影響生產效率。那麽,生產過程本身能否內化效率和公平,做到兩者兼得呢?對於壹個國家來說,是投資物質資本還是人力資本是最大的選擇。過去我們有錢了,就投入到實物資本中,不斷建廠,發展各種產業。最後,妳會發現投資人力資本(如健康和教育)對社會發展有更長期的作用,尤其是對許多低收入人群而言。他們進入勞動力市場後,壹方面將縮小貧富差距,另壹方面將為長期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以前去歐洲做合作研究,感覺他們的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都很好。在人力資本資源配置上,我國存在較大偏差,不僅是城鄉之間,城市中的重點與非重點學校之間也是如此。
亞布力論壇:近年來,有壹種聲音越來越大——中國過去雖然窮,但大家都差不多,人與人之間沒有那麽大的差距。但現在差距越來越大,內卷和平躺成了年輕人的流行語。這種情況是市場化改革造成的嗎?
李實:十多年前,吳敬璉先生請我和趙先生就這個問題寫了壹篇文章。當時我們認為把中國的貧富懸殊歸結於市場化改革是完全錯誤的。只要我們逐壹分析收入差距,就會發現其中很少能與市場化改革直接掛鉤,即使有,也是某種程度上可以接受的收入差距。相反,目前的制度和市場不完善,是收入差距過大,尤其是收入差距不合理的主要原因。
從初次分配來看,我們的市場化改革沒有達到最初的預期目標,特別是要素市場、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土地市場,離規範、完善、完全競爭的市場還很遠。這是收入差距過大的主要原因。如果要素市場被壟斷、扭曲、分割,就不可能實現要素資源的有效配置,要素也不可能得到合理的報酬,造成分配結果不公平。
當然,收入差距壹部分與市場化改革有關——計劃經濟控制了每個人的收入,並人為地以平均主義的方式進行分配。結果是收入差距很小,但既不高效也不公平。壹旦市場能發揮更大的作用,收入差距自然就出來了,但大家都覺得合理,可以接受。再比如,戶籍制度劃分了城鄉,實行不同的政策和公共服務,從而拉大了城鄉差距。這能被認為是市場化改革的理由嗎?
從再分配的角度看,無論是稅收還是轉移支付,都沒有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應有作用。另外,我們國家直接稅的比重很低,間接稅的比重很高,所以稅收收入普遍在拉大收入差距。在各種轉移支付中,養老金是大頭,但其待遇差異大於收入差異,這也是人為造成的。我沒有深入研究過第三次分配,但我國慈善捐贈占GDP的比重很低,這個空間很大,但也要看制度的完善,能否建立更友好的有利於慈善事業發展的社會環境。
亞布力論壇:總的來說,“分配”是指國民總收入在政府、企業和居民個人之間以壹定的方式進行分配。就中國而言,政府、企業和居民是如何分配收入的?
李實:改革開放40多年來,政府、企業和居民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發生了很大變化。最新數據(2018)顯示,再分配後,居民收入份額約占60%,企業和政府各占20%左右。
亞布力論壇:分布份額的變化是怎樣的?
李實:在20世紀90年代初,居民的比例接近70%,然後壹度下降到56%左右。近年來有所回升,但還沒有回到90年代初的水平。政府的份額在上升,90年代只占15%左右,現在占20%左右。企業的份額基本維持在20%。
亞布力論壇:政府在促進繁榮的過程中應該扮演什麽角色?
李實:政府應該發揮最關鍵的作用,承擔最重要的責任。在初次分配中,我們的市場還有待完善,市場是政府設計的,企業只是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內運作。政府要改善初次分配,就必須推進要素市場改革。再分配是政府的責任,需要通過稅收、社保、公共服務等多種制度設計來改變收入分配的秩序。第三次分配也是如此。只有建立良好的制度和社會環境,富人才會更積極地捐款。
編輯:張為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