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團隊口號 - 北京奧運會期間,哪些物品禁止帶入比賽場館?

北京奧運會期間,哪些物品禁止帶入比賽場館?

北.京奧.運會期間,包括槍.支、煙.花、危險爆.炸物等7類物品將被禁止帶入比賽場館;易碎品與各類容器、自帶的各類軟硬包裝飲料、動物、樂器等13類物品被限制帶進比賽場館。

.禁止持票人員帶入競賽場館的物品包括:

(1)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2)仿.真槍及弩、匕首等管.制器具;

(3)煙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4)劇毒、腐蝕性等危險化學品及放射性物品;

(5)有害生物制劑、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

(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類毒品;

(7)中國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2.限制持票人員帶入競賽場館的物品包括:

(1)易碎品與各類容器,例如玻璃瓶/杯、保溫杯、冰盒、奶瓶等;

(2)自帶的各類軟硬包裝飲料,特別是含酒精飲料;以及超過本人使用量的易投擲食品(如大量水果或雞蛋等);

(3)帶有政治、種族、宗教、商業和違反《奧林匹克憲章》、中國法律的橫幅、標語以及其它用於宣傳的物品;

(4)除嬰兒車與輪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電動自行車、小型摩托車、自行車、踏板車等;

(5)動物(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

(6)樂器,包括演奏樂器、口哨、喇叭、鼓等;

(7)球棒、長棍、尖銳物、長柄傘、尖頭傘及長度超過50公分的雨傘等易造成人身傷害的物品;

(8)球、球拍、飛碟及類似物品;

(9)體積較大,不適宜帶入坐席區的箱包、手提袋等;

(10)非奧運會、殘奧會參賽國家或地區的旗幟;展開面積超過2米×1米的旗幟;長度超過1米的旗桿;

(11)任何未經授權的專業攝像設備(家庭使用的、小型手持的攝像設備除外)及用於照相機與攝像機的三角支架;

(12)分散參賽運動員、技術官員、教練員註意力,幹擾奧運會電子信號、集群信號、影響賽事進行或妨礙他人觀賽的未經授權物品,包括但不限於收音機、激光裝置、擴音設備、對講機、無線電設備;

(13)其它可能影響安全及違反《奧林匹克憲章》、中國法律或門票協議的物品,如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器具、註射器、藥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