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規劃》,河南省黃河灘區自洛陽市孟津縣白鶴至濮陽市臺前縣張莊,河道長 464 公裏,灘區面積約 2116 平方公裏,耕地 228 萬畝,居住 人口 125.4 萬人,涉及鄭州、開封、洛陽、焦作、新鄉、濮陽等 6 個省轄市、17 個縣(區)、59 個鄉鎮、1172個自然村莊。根據防洪需要和地方實際,本規劃從2017至2019年,用3年時間將河南黃河灘區地勢低窪、險情突出的 24.32 萬人整村外遷安置,2020 年完成搬遷任務,涉及鄭州市、開封市、新鄉市、濮陽市4個省轄市,長垣縣、中牟縣、祥符區、封丘縣、原陽縣、濮陽縣、範縣、臺前縣,***8個縣(區)。
《規劃》選擇外遷方式安置,以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選擇集中安置的群眾,對有能力承擔規定自籌建房費用的,繳費後入住相應住房;對無力承擔規定自籌建房費用的,經戶主申請、張榜公示、群眾評議、縣鄉政府批準後,由省級投融資平臺對遷建縣(區)政府提供融資幫助,用於解決困難群眾自籌建房費用,遷建縣(區)政府作為主體責任人,負責統貸統還。選擇到城鎮購買住房等分散安置的群眾,經戶主自願申請,所在縣、鄉政府審核同意,簽訂協議,並拆除原住房後享受搬遷群眾同等住房補助政策。
法律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黃河灘區居民遷建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等五個文件的通知》
第壹條 為加強和規範我省黃河灘區居民遷建項目建設,保障項目順利實施,提高投資效益,促進早日實現保障黃河安全與灘區發展的雙贏,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和項目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經國家批復的《河南省黃河灘區居民遷建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範圍內的遷建項目。
第三條 各級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工作領導機構,要認真落實“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工作機制,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黃河灘區居民遷建項目的統壹管理。
第四條 黃河灘區居民遷建主要目標:從2017年至2019年,用3年時間將黃河灘區地勢低窪、險情突出的24.32萬人整村外遷安置,2020年完成搬遷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