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團隊口號 - 洛陽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2010)

洛陽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2010)

第壹條為了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火災,減少火災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含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以及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消防安全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按照政府統壹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消防安全工作網絡。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是本行政區域、本部門消防安全的主要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總責;消防安全工作負責人對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其他工作負責人對分管領域的消防工作負責。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消防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工作負責人對分管領域的消防工作負責。單位各崗位負責人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

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對其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負責,並對其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市、縣(市、區)公安機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由同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具體實施。

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第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做好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工作檢查評估,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壹)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協調機制,成立由負責人牽頭、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定期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分析消防安全形勢,及時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下級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確保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三)將消防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消防經費足額投入,並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提高,不斷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改善消防裝備;

(四)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消防規劃納入城鄉總體規劃,並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實施;

(五)組織城鄉規劃、建設、消防、供水、供電、通信等部門,對消防車通道、消防供水設施、消防通信、公共消防設施進行竣工驗收;

(六)建立科學有效的應急救援社會聯動機制,組織制定高層建築、地下建築、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火災應急預案和具有火災風險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滅火疏散預案,加強應對重大災害事故和挽救生命的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七)按照國家規定的消防隊(站)標準建立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並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器材;加強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和消防技術人員培訓,保障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隊員和消防文職人員依法享受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八)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認真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公民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

(九)組織開展重點防火期、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結合城市改造,重點整治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出租屋、農民工聚集地等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全面改善城鄉消防安全環境;督促、協調相關部門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十)對公安機關舉報的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 * *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影響公共* * *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核實情況,實施掛牌督辦並組織或者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整改;

(十壹)對公安機關提交的對經濟和社會生活有重大影響、責令7日內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意見作出明確決定,並組織公安機關等部門實施;

(十二)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組織火災事故調查;調查結束後,向上壹級人民政府寫出調查報告,及時公開火災的基本情況、損失、原因、教訓和處理結果;組織媒體客觀準確報道,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增強公民消防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