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有的主動造反,有的主動接受和平改編,有的被動投降,有的戰敗被俘。雖然都放下了武器,但這四種行為本質上是不同的,之後享受的“待遇”也大相徑庭。所以當國軍將領放下武器的時候,解放軍對其行為的“定性”就顯得尤為重要,這中間也發生了壹些有趣的事情。
1948 10十月下旬,遼沈戰役即將落下帷幕。當時解放軍已經攻入沈陽,與國民黨守軍展開了激烈的巷戰。
然而,6月1948+01日上午9時左右,國民黨軍東北守軍突然派人與我軍聯系。妳想幹嘛?原來他們要求談判,願意主動放下武器,但條件是我軍必須承認他們是“火線起義”。
當時負責與國軍談判的是東野二縱五師十四團政治部主任王作邦。聽到對方的條件,他高興了。這是什麽起義?解放軍已經進沈陽了,雙方打了這麽久。在我們即將贏得戰鬥的時候,對方卻想“火線起義”。
他堅決不同意對方提出的這個要求。向上級領導匯報後,得到的回應也是:“什麽時候起義?叫他們趕快放下武器!”
於是,王佐邦對國軍談判代表說,妳們要麽投降,要麽繼續打,但最後肯定是全軍覆沒,但他們還是堅持了下來。雙方談判了很久,最後我軍定性為“倒戈”。雖然這不是他們夢想中的“起義”,但總比當囚犯好。
這裏有壹個問題:起義、接收與改編、叛逃與被俘的區別是什麽,讓壹些國家的將領在放下武器的時候如此註重自己的人物塑造?
首先,從時間上看,前兩起發生在戰鬥開始前,後兩起發生在戰鬥開始後。兩者有本質區別。起義接受和平改編完全避免了雙方交戰可能造成的傷亡。投降和被俘必然伴隨著雙方的傷亡,這也是導致他們繳槍後“待遇”不同的重要因素。
其次,從主觀能動性來看,從起義到接受和平改編,再到叛變,再到被俘,主動性越來越弱,被動性越來越強。
其中1,起義的背景是雙方壹旦開戰,勝負無法確定;2.接受和平改編的背景是雙方交戰時對方勝率明顯更高;3.投降的背景是戰鬥打響後,我壹開始不願意交出槍,後來為了自己的退路,我決定放下武器。4.被俘虜的背景是雙方交戰,己方已經戰敗,被迫放下武器;
第三,從交戰後享受的“待遇”來看,從起義到和平改編,再到叛逃,再到被俘,“待遇”越來越差。
1,主動造反的部隊,事後壹般都能保留原來的編制,也就是原來的部隊不會分裂,將領也會保留原來的職位,也會獲得很高的聲望。
比如1949長沙起義中的陳明仁,其原國民黨兵團1在事後被完整保留,但番號改為解放軍兵團21,陳明仁的職務也被保留。在1955被授予爵位的時候,還被授予了上將軍銜。(1955年,國軍起義前將軍只有三人獲得上將軍銜,另外兩人是陶之嶽和董)。
2,主動接受和平改編的軍隊,其高級將領也會獲得更高的待遇和聲望,和起義的區別不會太大。
比如1949主動造反,接受和平改編的傅,挽救了北平古都免遭炮火摧毀。雖然後來他所在的部隊沒有保留建制,但他獲得了我黨的極大尊重,建國後被任命為水利部部長。
3.戰場上投降的部隊在壹定程度上避免了傷亡。所以,雖然事後的待遇肯定不如起義和改編,但壹般都能保住性命,獲得人身自由,總比當了俘虜好。
投降國軍的壹個典型是1948年遼沈戰役投降的原東北剿總副司令鄭洞國。
4.戰敗被俘的軍隊通常會造成雙方巨大的傷亡。所以戰敗被俘的高級將領壹般都被送到京福的戰犯監獄接受思想改造至少10年,如杜、文強、廖耀湘、、宋希濂等。那些對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人通常會受到軍事法庭的制裁。
壹般來說,起義、改編、叛逃、被俘後享受的待遇,因時間不同、主觀差異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