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堅持區縣、開發區為主。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行“市級統籌、區縣為主、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落實區縣、開發區(含西鹹新區,下同)主體責任。省屬、市屬、高校附屬義務教育學校和義務教育階段青少年體育學校、藝術學校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區縣、開發區統壹管理。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公辦學校按照學區劃分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特長生招生。
(三)堅持公民同招。市級建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符合本區縣、開發區入學條件的學生,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生源,確保公民同招落實落嚴。
(四)堅持控輟保學。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
(五)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等,充分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公辦學校招生入學
(壹)招生對象
小學: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初中:具有西安市戶籍或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由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批準。
(二)學區劃分
各區縣、開發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合理劃定學區範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學區劃分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要慎重穩妥,確保平穩。行政區移交開發區的公辦學校要按照《移交協議》保持學區劃分穩定,確保學區劃分無盲區。
各區縣、開發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學區劃分方案經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批準,報市教育局備案後,統壹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教育部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日程安排見附件1)。
(三)信息審核
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前須接受信息審核。信息審核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制定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學生及其家長登錄本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門戶網站、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網址:)(以下簡稱“招生平臺”)及其微信公眾號自行下載並填寫《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見附件2),按照所在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工作安排,到學區對應公辦小學、公辦初中或審核點進行入學信息審核,填報意願學校。入學信息審核通過後,取得《西安市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登記報名告知書及報名條》(以下簡稱《報名條》)。確定在公辦學校就讀的,不再進行網上報名。
(四)招生入學
各區縣、開發區要明確新生入學程序,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壹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區縣、開發區可探索在熱點區域學校試行分類登記、積分制入學。
規範集團化、聯合體等辦學模式學校招生秩序,嚴禁以集團化、聯合體等名義進行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借讀、空掛學籍跨校就讀,集團化、聯合體內各學校招生後學生不得跨校流動。
法律依據:
《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局,西鹹新區教育衛體局,各開發區教育局,各直屬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中***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按照《陜西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陜教〔2021〕52號)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有關文件精神,進壹步規範義務教育招生行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促進教育公平,現就做好我市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壹、總體要求
(壹)堅持區縣、開發區為主。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行“市級統籌、區縣為主、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落實區縣、開發區(含西鹹新區,下同)主體責任。省屬、市屬、高校附屬義務教育學校和義務教育階段青少年體育學校、藝術學校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區縣、開發區統壹管理。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公辦學校按照學區劃分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特長生招生。
(三)堅持公民同招。市級建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符合本區縣、開發區入學條件的學生,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生源,確保公民同招落實落嚴。
(四)堅持控輟保學。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
(五)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等,充分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公辦學校招生入學
(壹)招生對象
小學: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初中:具有西安市戶籍或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由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批準。
(二)學區劃分
各區縣、開發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合理劃定學區範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學區劃分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要慎重穩妥,確保平穩。行政區移交開發區的公辦學校要按照《移交協議》保持學區劃分穩定,確保學區劃分無盲區。
各區縣、開發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學區劃分方案經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批準,報市教育局備案後,統壹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教育部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日程安排見附件1)。
(三)信息審核
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前須接受信息審核。信息審核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制定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學生及其家長登錄本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門戶網站、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網址:)(以下簡稱“招生平臺”)及其微信公眾號自行下載並填寫《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見附件2),按照所在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工作安排,到學區對應公辦小學、公辦初中或審核點進行入學信息審核,填報意願學校。入學信息審核通過後,取得《西安市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登記報名告知書及報名條》(以下簡稱《報名條》)。確定在公辦學校就讀的,不再進行網上報名。
(四)招生入學
各區縣、開發區要明確新生入學程序,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壹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區縣、開發區可探索在熱點區域學校試行分類登記、積分制入學。
規範集團化、聯合體等辦學模式學校招生秩序,嚴禁以集團化、聯合體等名義進行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借讀、空掛學籍跨校就讀,集團化、聯合體內各學校招生後學生不得跨校流動。
三、民辦學校招生入學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所屬區縣、開發區統壹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壹)招生對象
入學信息審核通過後取得《報名條》,願意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招生範圍
民辦小學原則上在屬地區縣、開發區範圍內招生。市級審批的民辦壹貫制學校小學部可在全市範圍內招生;開發區管理的民辦小學,可在本開發區和原管轄行政區範圍內招生;行政區之間移交的民辦小學,可在現管轄地和原審批地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小學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轄區內小學學位富余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可統籌考慮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小學跨區招生由屬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後報市教育局核準。
民辦初中在全市範圍內招生。
民辦小學、民辦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民辦學校中屬於政府購買服務的學位,按照公辦學校劃片辦法統壹招生。
(三)公布計劃
按照國家班額標準和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條件,科學核定招生計劃。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微信公眾號公布各民辦小學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市教育局在門戶網站及其微信公眾號公布各民辦初中招生計劃。
(四)網上報名
選擇民辦學校的,須進行網上報名。學生及家長根據《報名條》所載信息登錄招生平臺或其微信公眾號,修改初始密碼,按照流程填報信息,並對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每名學生選報壹所民辦學校,報名信息確認後不能更改,招生平臺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短信反饋學生家長報名結果。
報名結束後,各區縣、開發區公布各民辦小學報名人數,市教育局公布各民辦初中報名人數。
(五)招生錄取
1.電腦隨機錄取。各區縣、開發區使用全市統壹的電腦隨機錄取系統,組織實施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工作。電腦隨機錄取工作要做到全程錄像,應邀請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並委托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直接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現場上傳至招生平臺。錄取結束後,招生平臺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短信告知學生家長錄取結果。
各區縣、開發區公布各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人數和剩余計劃數,市教育局公布各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人數和剩余計劃數。
2.民辦學校補錄。有剩余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申請補錄,補錄對象為已報名民辦學校且未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
民辦小學補錄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初中補錄仍為全市範圍。民辦學校補錄經所在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報市教育局核準後,相關區縣、開發區公布轄區民辦學校補錄計劃。
補錄報名時,學生憑報名號和密碼登錄招生平臺或其微信公眾號進行補錄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擇壹所民辦學校報名。
補錄報名工作截止後,相關區縣、開發區公布補錄報名學生人數,在規定時間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錄取結束後現場將錄取結果上傳至招生平臺,招生平臺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短信告知學生家長錄取結果。
通過補錄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由學校在招生計劃內免試招生,招生結果由民辦學校通過網站公布並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備案。
通過電腦隨機錄取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不得因學生放棄民辦學校學位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錄。
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安排到對應學區公辦學校,若無空余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
四、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壹)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非我市戶籍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務工、戶籍、流出”等證明材料,按居住證所在區縣、開發區要求登記,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後統籌安排入學。
我市_邑區、周至縣、藍田縣戶籍隨遷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籍證明及能表明在我市城區有合法穩定居住、務工和流出等證明材料,按居住所在區縣、開發區要求登記,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後統籌安排入學。我市其他區縣、開發區戶籍的交叉務工人員,其子女在戶籍所在地按學區登記入學。
“居住、務工、戶籍、流出”等證明材料內容如下:
居住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證,居住證地址必須與實際居住地址壹致。同時,租房人員須提供《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或與房屋產權所屬人簽訂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購房人員須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等有效材料。我市_邑區、周至縣、藍田縣戶籍隨遷子女父母無需提供居住證,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穩定居住的證明材料。
務工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合法、真實、有效的勞動務工合同或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戶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壹戶籍的戶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流出證明: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同意學生流出接受義務教育的證明材料。
(二)西安市外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入學(見附件3)。由學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入學事宜。
(三)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分別提出教育安置意見,落實“壹人壹案”,並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對能夠在普通中小學就讀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隨班就讀,推進融合教育;對學習和生活上需要特別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對需專人護理、不能到校就讀的,就近安排學校進行送教上門或通過遠程教育的方式,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
(四)優撫對象子女入學。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落實義務教育優待政策。
(五)其他群體入學。壹是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由戶籍所在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二是陜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統籌安排。三是廉租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四是公***租賃住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按政策分類統籌安排。五是切實保障孤兒、脫貧家庭適齡子女、留守兒童入學,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五、有關要求
(壹)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要在同級黨(工)委和政府(管委會)的領導下,切實履行義務教育區縣、開發區為主管理責任。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及工作細則,負責轄區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實施、信息公開、學籍管理和督查落實,及時研究並妥善處理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熱點難點問題。
(二)嚴格工作要求。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和學校要落實在招生入學工作中的組織責任、管理責任和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我省和我市有關要求,充分依靠同級黨委、政府的統壹領導、統籌協調、調度指揮作用。要設立招生入學接待協調中心,公布咨詢電話和辦公地址,認真解答政策、協調問題和回應群眾訴求。交叉區域存在學區劃分、區域間學位供給不平衡的,要服從市級統籌安排,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建立預警制度。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預警機制,主動加強與戶籍管理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數據信息***享機制。要加強對轄區義務教育適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發現新增適齡人口導致區域或學校學位供給緊張時,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招生期間,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對轄區內可能新增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堅決防止起始年級產生新的“大班額”,逐步消除“大校額”。
(四)嚴肅招生紀律。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排名、宣傳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五)嚴格執紀問責。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要嚴格執行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和招生結果公示制度,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紀委監委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多方面全程監督。繼續實行全市教育系統教職員工不打招呼、不說情、不幹預招生入學工作承諾制。對有違規違紀招生行為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於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壹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配合紀委監委,嚴肅追究違規違紀相關人員責任。聯合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學托”和“教育掮客”。
(六)嚴格學籍管理。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和學校要按照“壹校壹碼、壹生壹號、人籍壹致、籍隨人走”的要求,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籍全面實施信息化管理。學生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後,學校要及時為其建立學籍檔案。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名單,經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嚴禁以轉學名義變相招生。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
(七)加強政策宣傳。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政策解讀和宣傳。初中學校向學生及家長宣傳普通高中定向生有關政策規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通過線上或線下“校園開放日”活動,向學區內學生及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師資水平、辦學特色。要大力宣傳我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成效和老百姓身邊的好學校,為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