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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習寫武俠小說的問題

武俠小說寫作技巧▼標簽:雜談

1.永遠不要讓妳的讀者忘記妳的主角到底想要什麽。為了做到這壹點,妳當然可以采用多種方法。比如在緊急關頭安排主角或另壹名角色以對話表述或偶然重申。也有些小說,角色以壹種獨白的方式直接向讀者述說內心的渴望。當妳閱讀妳所喜愛的小說時,尤其要註意作者是如何出色地向讀者表明角色的內心意圖的。

2.為了達到目的,妳的角色必定會經歷激烈的掙紮,把這種沖突的過程和狀態展示給大家。

3.讓妳的主人公面臨確實可信的障礙。 許多作品都很失敗,原因就是角色的困難解決得太容易了

4.在最後壹場或幾場戲中,壹定要寫清楚妳的主人公是否已經心想事成了。他是否終於明白他想要的是別的東西;或者終於,他接受了(不情願地、非常謙卑地)他沒法心想事成的現實。

5.壹定要明白,對於主人公內心真正的渴望,讀者最終是寄予深切同情的。無論主人公的所作所為有多麽離奇古怪,讀者的信念亦不可動搖。

(這也許是五大主要沖突中最重要的壹條了,也是最不易把握的壹條。簡言之,在壹部好的作品中,主角必須是非常可愛的,要麽就是懷抱某種眾向所趨的目標)

小說描寫四忌

請記住愛勒莫·雷納德的金玉良言:“我總是力圖去掉那些讀者會跳過去的內容。”

——巴納比·康拉德

在那兒,我學到了描寫四忌的第壹忌諱:無論文筆多麽優美,都不要讓描寫使妳的敘述陷入中止。

小說的作者必須牢記這點:不要過分描述任何事情,無論它是特頓山脈,是夕陽,還是懷基基海灘上的斑馬。否則,妳敘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響,妳也將使讀者的註意力出現危險的空白。

請記住愛勒莫·雷納德的金玉良言:“我總是力圖去掉那些讀者會跳過去的內容。”

讀者的確願意跳過那些無效內容。

何謂無效內容?

“任何偏離故事主線的內容都可稱之為無效內容。”

與妳的敘述無關的任何說明、解釋和描寫都是無效的。它們猶如截流的堤壩壹樣阻擋著故事情節的發展。

應該讓妳的描寫生動豐富而又服務於主人公的各種行動。妳可以描寫紫色山巒後漸沈的夕陽,河邊飲水的老牛,但為什麽不是通過小說主人公的眼睛來描寫這壹切呢?他或她觀看著這番景色,由此聯想到壹個寧靜的過去,目前處境的感受,或由此讓我們領悟到他(她)的性格,以及壹切能推動敘述向前發展的情節。

這就引發了第二大忌諱:不要浪費過多的時間來描寫並非重要的環境。

小說家大衛·羅吉曾宣稱:“壹部好的小說中的描寫絕不僅僅是描寫。大多數背景描寫的危險在於壹連串的漂亮的陳述句和敘述的中斷將讀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

不要將故事重點放在無足輕重。只在故事中起承上啟下作用的人物上

描寫的第四點忌諱是:不要概括,要具體。

“天空是藍色的,鳥兒飛來飛去,遠方的山模糊不清,綠色的田野散發著好聞的香味。”

我們會立即知道我們面對的是壹位業余作家,或說得好聽壹點,壹位懶惰的作家。為什麽呢?因為這段描寫是以概括的方式,描繪了壹幅既模糊而又毫無重點的場景。我們完全可以對這壹景色作出另壹番描寫:

天空是孩子們畫中的那種天空,徹頭徹尾的深藍色。綿延的山脈看上去就像恐龍的脊背,人字形的大雁在頭頂盤旋。青翠欲滴的田野散發著陣陣新別的牧草的清香。

如果妳必須描寫靜態的景物或天氣,請發揮點創造性,就像維吉尼亞·沃爾夫在《浪花》中對酷熱的描寫那樣:

太陽的烈焰擊打著南部群山的層巒疊嶂,壹直射入深不見底的河床,高高的吊橋下的河水頓時收縮;烈焰擊打著果園的墻壁,每壹塊磚石都幾乎達到了熔點,紫紅紫紅的,熾熱得仿佛壹觸即化,壹碰就會變成壹堆滾燙的碎末。

我認為,對於自然的真正描寫應該相當簡略並與主題存在相關性。應該避免落入俗套的描寫有意義的動作描寫 。

人格化的動作,能夠創造生動鮮明的畫面和使對白富有活力。

——威廉·塔玻利

例如,妳希望壹個人物能給妳的讀者帶來壹組具體的信息,如指出為了解決某些問題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或者正在執行什麽樣的計劃,妳要確定這種信息不是被埋沒在亂糟糟的壹大堆動作當中。過多的看、嘆氣、聳肩,都會對事實起壹種幹擾作用。為了調動情緒,應該把這些有目的的動作限制在壹段對話的開頭或者結尾。如果妳想讓這種情緒隨著故事的發展而變化,最關鍵的就是要使用不同的動作,讓讀者看出變化了的姿勢、感情,或者態度。

壹些故事僅僅是從客觀角度來寫的,作者幾乎沒有深人到主人公的思想活動中去。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使所有的動作都能夠帶有確定的意義,使肢體動作能夠表達人的感情和想法。

有時我們需要更多的詞匯來賦予壹個動作以實際內容和戲劇效果,特別是在寫短篇小說的時候,要做到字斟句酌。所以當妳的人物作出動作的時候,要知道哪個動作對場景是非常關鍵性的。記住,與壹連串零亂的動作相比,壹個有實際內容的句子會使妳的寫作更有影響力。

抓住興奮點

對小說家而言,能始終抓住那極具魔力的興奮感就是最大的獎勵。

——菲立茲·惠特尼

在作家的壹生中,有許多令人興奮的時刻。如果這些時刻是在經歷了被拒絕和失望之後,那麽將更加令人喜悅。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些時刻,第壹次聽到編輯對我鼓勵的話語,第壹次見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來,或者第壹本自己的小說握在手中時的狂喜。我堅信,對任何壹位小說家而言,真正的“興奮之巔”是無處不在的。而且,它還會不斷地湧現,因為我們學會了如何去激發它。我是指當壹部新的小說在構想時,腦海中所出現的第壹縷閃光時的奇妙時刻。在壹個新故事(或小說)的最初構思中不斷閃現時,作者會有壹種眩目的感覺,我們通常會覺得這將是自己所寫的最好的作品。

這種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間出現,我會帶著此種感受度過幾天或幾個星期。這些思想中的閃光聚集著如此多的奇異光彩,好像由於某種魔力而不斷地閃爍著。

首先,這種感受是那樣令人精神充沛,所以我必須把它牢牢抓住,而不是四處奔走相告:我就要寫壹本偉大的著作了!盡管我已寫過73本書,但我仍知道過多的炫耀肯定會減弱那閃爍的光芒,甚至有可能熄滅我對寫作它的興趣。把構想寫在紙上是壹種最為安全的辦法,哪怕是寥寥數語也足以捕捉住它們,不讓它們溜走。現在我已真正明白,光芒不過是光芒,在短期內還不能成為壹部完整的小說。為此,我學會了等待。

12歲時,我就喜歡編故事。我能夠給鄰家的孩子壹邊編壹邊講,我那對故事娓娓道來的獨特氣質掩蓋了故事本身的缺陷。但我希望有更持久和能夠被人反復閱讀的東西。

於是,我把它們寫下來。我總是很高興地寫出壹個又壹個故事的開頭,但是偶爾才完成壹個完整的故事。我寫出來的東西永遠不如我夢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當我發現自己僅僅是給故事開了個頭,必須把它們進行下去的時候,我便失去了興趣。魔力消失了,於是我又不斷地放棄那些故事。

我羨慕那種能夠沿著最初的構想,並把它發展成小說的作家。但是我卻無法壹蹴而就,所以我必須在動筆之前,明確寫作的方向。我找到了壹些行之有效的辦法保護那些最初的閃光點,並使之繼續閃亮或者再現。我發現自己在寫到3to頁左右時,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興奮狀態,我的興趣就會被高度調動起來,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興奮能持續多久是因書而異的。我先花些時間在筆記本上設計人物,搜集情節中的零碎片段,明確我的寫作方向,或者草草記下腦海中曾湧現過的東西,直到我必須動筆的那壹刻到來。那壹刻總是在我還沒完全設計好時就來臨了,我從不拒絕那股推動力,至少我可以先為我的故事開個頭。為了獎賞自己,我通常會先寫上幾頁,這對寫作的連續性是有益的,它能隨時幫我回到人物和情節的構想中去。

當我再次翻閱已完成的部分,愉悅的感覺便又湧起,我真想有位讀者能與我壹起分享這些優美的文字。我並不期待壹下子得到很多,但我的確希望得到贊許和肯定,盡管我知道自己是這些作品的最糟糕的評判者,因為我深陷於創作之中,根本看不到它的缺點。

通常我所選擇的讀者都是深諸這套規則的,他會在給我鼓勵的同時又溫柔地來點建議,讓我不至於飄飄然。而我遲早都會再讀壹遍第壹章,看看經過了思考後是否能改得更好些。對於初學寫作的人而言,過早地請人提出批評意見是危險的,它會使最初的興奮被輕易地澆滅。較為保險的做法是等寫完後再請別人來閱讀和評判。

現在,我不再奢望極度的興奮點能始終延續,我知道它還會再現,令我興奮,激勵我繼續往前走。要知道,幾百頁的故事僅靠壹次興奮浪潮的沖擊是不夠的。在寫作過程中,壹些絕妙的新想法會使我峰回路轉,寫出意想不到的轉折之筆,把我再度引向興奮之巔。小說家應該是情緒化的人,倘若我們的寫作成為沒有激情的自覺運動,寫出的小說也壹定會平淡無奇。

靜等靈感的突然迸發也是不明智的。寫不下去時,我常問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人物可能會采取什麽意想不到的行動?什麽樣的情節才是既合乎邏輯又出人意料的?我在腦海中過著電影,任靈感的火花不斷地撞擊。

讓我們分析壹下小說寫作中常遇到的三種興奮狀況。第壹種是最為重要的,即作者對將要描寫的故事的亢奮的感覺;第二種是小說中的人物在發揮某種特殊作用時的體驗。如果妳能發現那些促使人物興奮的動力,妳就達到了興奮的另壹個層次。第三種興奮是有關讀者的。如果妳和人物的興致都很高,那麽讀者也將從妳的故事中得到滿足感。

作者的目的在於讓讀者和人物同呼吸***命運。但如何令作者始終保持高昂的情緒,使之花上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來完成他的小說,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對所寫內容產生厭倦和沒有了長遠計劃是主要的癥結。為了保持對寫作的新鮮感,我給自己訂了條規矩,即:不要過多地回頭看自己已完成的部分。當我每天開始寫作時,我只讀最後的幾頁,它給我壹種趕緊繼續寫下去的動力。盡管我是多麽想了解已經完成的部分,看壹看它究竟怎樣,但我絕不允許自己往前翻看超過5頁以上的部分,哪怕是僅僅壹小會兒。

那壹時刻還是到來了,當我開始確信我寫出的不過是壹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時,我便失去了興趣和信心。於是我幹脆從頭讀起,壹直讀到我寫作死的地方。然而,它們卻比我料想的要好得多,哈,我又精神抖擻,繼續往下寫。我發現經過這遍瀏覽後,我對人物的理解更加透徹了。在寫小說的過程中這種情況會經常出現。

當情節放慢腳步時,我便在人物情感上多著筆墨。在小說寫到壹半時,作者最容易失去對主要人物的情感。每壹位作家都必須設法重新點燃情感之火。有的作家會聽聽音樂來喚起情緒,有的作家則出去散散步借此放松壹下。或者妳有壹位值得信賴的朋友(不必是作家),和他談壹談妳的問題,交談有時頗有幫助。

我自己的辦法是讀書,我和小說進行交流。我讀小說的目的不是為了模仿或得到新思路,而是發現某種情緒。我的註意力在書頁之間漫步,當某些東西忽然觸動我的情弦時,我就可以繼續寫了,因為我已經能把那種情緒傳遞給我的人物了。我把幹巴巴的愛情場景重寫了壹遍,這壹回效果很好。

我還發現了壹個可以對付興趣喪失的辦法:給妳的腦袋補充新給養。很久以前,當我在紐約大學教授寫作課的時候,我提出了壹句口號:興趣來源於行動。當學生們感覺腦袋裏空空如也的時候,我告訴他們,走出去,嘗試壹些新東西,那些他們從來不知道的東西。它們不必驚天動地,只要能打開壹個新領域的研究之門。當學生們如法行事時,總是驚奇地發現他們的興趣又回來了,並且很快就湧出了新故事的構想。首先,妳必須做些事,然後妳才會產生興趣。這個方法屢試不爽。當我寫小說《唱歌的石頭》時,我去乘坐了壹次熱氣球。我並不知道如何把它運用到我的小說中去,但它肯定在我的內心中掀起了波瀾,並為我的小說提供了壹個相當不錯的高潮場面。

在壹個有活力的小說裏,沒有哪兩個人物的思維是壹模壹樣的。塑造人物有四種方法:描述、對話、動作及帶有個人觀點的人物思維。這四種方法缺壹不可,缺了哪壹個都會使小說呆板。

說到把語言落到紙上,有評論家認為,書中的每壹句話都應有娛樂價值。我以為,這句話盡管不適於所有的書,但對“對話”來說,肯定是對的。如果讀者每次在讀兩個引號之間的東西時,卻不知所雲,說明作者把活兒幹得壹團糟。

那麽讀者在對話中應該獲得什麽樣的享受呢?說得簡單壹點,對話應起到下列四種作用:表現人物性格;使情節得到進展Z提供信息;用準確的語言、語氣描繪場景。

·表現人物性格。

·發展情節。這壹點應該不釋自明。小說就是寫人物對沖突作出如何反應的故事。在現代社會裏人與人之間的很多沖突都是由語言引起的。交流被設想成解決問題的方式之壹,而實際上由交流引起的問題比它能解決的還要多。我們通過爭論。誘導、計劃、輕視、閑聊、作最後結論等方式來發展情節。

但小說中的溝通與現實生活通常有很大差距。平時妳跟母親、丈夫、妻子的談心大都不會有什麽結果,有時甚至會走人死胡同。而且每人都不過是以稍微不同的方式反復強調自己的想法,談話結束時,依然沒有什麽結果。

在寫小說的時候,妳可沒時間去擺弄這些廢話。每壹次對話結束時,都必須摻進新的因素。如說話者之間的關系發生了點變化,某個人變得更狡詐;某人遇到了更大的麻煩,可他以為那個沖突就要解決了。

提供信息

對話絕不應是這樣的。它不應該過於直白,而有壹箭雙雕之效。不要說“妳總是戴著眼鏡”,而要說“妳的眼鏡總是臟兮兮的”。這不僅表明了人物是戴眼鏡的,而且還能看出他落拓無羈、不拘小節的個性,同時也表現出說話者的性格,她註意到了鏡片上的汙垢,並且肆無忌憚地說了出來。

但是我覺得成熟的寫手並不應該讓太多的對話充斥全篇 因為文字全靠意境聯想 如果在對話上浪費太多筆墨 忽略了其他描寫 容易讓作品顯得單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