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訴壹家公司?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遇到不公平,又無法私下解決時,通常會尋求法律保護。這是捍衛我們權益的壹種方式。下面分享壹下如何起訴壹家公司。
如何起訴壹家公司1 1?個人起訴公司的流程是怎樣的?
訴訟前準備
1.起訴狀和證據:凡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屬於證據材料。在收集材料的時候,妳要分析這些材料在法律上是否對妳有利。如果說不清,可以找律師來選。有了證據之後,妳需要起草起訴狀,妳可以請專業律師為妳代筆。
2.訴訟費:法院收取的費用基本都是按照爭議標的的金額來計算的。爭議對象越大,訴訟費越高。
3.問律師。
該案在法庭上的審理過程
妳做好訴前準備後,就可以去法院起訴了。
1.起訴:起訴就是向法院立案庭遞交起訴狀和基本證據材料,請求法院受理。法院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認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立案條件的,予以受理,並收到立案通知書。當事人將憑此通知書支付訴訟費。交納費用後,案件將被正式受理。妳可以進入下壹步。
2.舉證:就是在壹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法院再次受理案件後,會出具舉證通知書,通知書上寫明舉證期限。所有證據材料必須在此期限內提交法院。超過這個期限,法院不予受理。所有證據提交後,法庭就可以開庭了。
3.開庭:法院會發出“開庭傳票”,上面會註明日期、時間、法庭。
聽證時的具體程序:宣讀聽證紀律、告知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後,當事人參加的程序如下:
(1)原告先陳述事實和理由。
(2)被告對原告的陳述進行了答辯。
(3)原告舉證,被告質證。
(4)被告舉證,原告質證。
(5)原告向被告提問。
(6)被告向原告提問。
(7)原告就辯論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8)被告提出了壹個論點。
(9)原告的最後陳述。
(10)被告人最後陳述。
(11)法院調解。基本上,庭審結束後,接下來就是等待法院的宣判了。
4.判決:法院的判決基本上有三種形式:
(1)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支持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
(3)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得到判決後,民事訴訟需要15天,刑事訴訟需要10天,以決定是否向更高壹級法院上訴。
5.強制執行:如果法院判決成功,對方不願意主動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然後妳可以拿著判決書向法院提交執行申請,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對方自願履行判決中的義務,那麽案件就結束了。
2.起訴公司有什麽影響?
1.如果勞動仲裁敗訴,公司會出錢。
2.可能會記入公司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示。
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查封公司在個人名下的財產,要求償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占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應當根據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和其他有關證據確定。
第三人書面確認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占有的動產或者以第三人名義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如果個人和公司之間出現壹些糾紛,完全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開庭前需要準備相應的事項,比如寫起訴狀,列舉證據材料等。
如何起訴壹家公司?如何起訴壹家公司?
起訴公司,應當符合起訴條件,並具備相關證據。起訴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還必須屬於受訴法院的管轄範圍。要準備以下材料:要投訴,對方的基本註冊信息(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等。)應該澄清壹下。可以自己寫或者請律師寫,按照對方的號碼復印。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準備好證據,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與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有利證據和復印件,以及其他可能有幫助的證據和證人名單。
拿訴訟費,向法院立案。《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九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離婚訴訟的起訴程序
訴訟離婚的過程:
寫壹份民事起訴狀,第壹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住所,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 .要求離婚;b .兒童撫養;c .依法分割財產;第三部分寫事實和理由,寫明什麽時候結婚,什麽時候生孩子,為什麽離婚。最好打印起訴狀,但最後壹定要手寫簽名;
向住所地基層法院(區、縣法院)提起訴訟,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提交兩份民事起訴狀,結婚證,夫妻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立案時孩子的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妳也要帶上財產相關的證據,比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需要提交兩套證據復印件(壹份在法院卷宗,壹份給對方);
經立案庭審查後,予以支付;
將付款票據和材料交給法院備案,回家等通知;
法院將開庭審理妳的案件,並將起訴狀副本、證據和其他材料送達被告。送達被告後會告知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如果另壹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以要求妳們雙方調解(在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會組織妳們調解,開庭時會問妳們是否願意調解)。調解成功的,出具民事調解書。調解有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妳做好工作,不離婚結案;
調解不成,就開庭。開庭時無法進行調解的,將進行判決,並出具民事判決書。
判決可能是離婚,也可能不是離婚。壹般情況下,如果被告第壹次拒絕離婚,法院會判決不允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半年後再次起訴離婚。
三。企業法人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登記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六條的規定,當事人提起訴訟或者自訴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如果檢察官或自訴人是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起訴人、自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代碼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註銷的說明;
(二)委托起訴或者由他人代為告知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為告知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三)名稱、地址等足以將被告或者被告與他人區分開來的具體信息;
(4)起訴書原件和副本與被告人或被告人及其他當事人的人數壹致;
(五)與信訪事項有關的證據或者證明材料。
如何起訴壹家公司?起訴方式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方式有兩種: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交壹份。”只有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起訴,人民法院將原告的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書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書面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1條規定,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和國籍。職業,工作單位,居住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體現了雙方的身份,使原、被告具體化。
(二)投訴的主要內容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原告應當在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法律關系事實、爭議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實是否存在,需要證據來證明。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原告的舉證責任。因此,在撰寫起訴狀時,原告應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以及提出這種請求的理由。提供書證、物證的,應當隨起訴狀壹並提交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以便人民法院調查核實。
人民法院記錄原告口頭起訴狀時,必須對上述內容逐壹詢問,並記入筆錄。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第壹百二十四條規定條件的,應當立案登記;當場不能確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並出具註明接收日期的書面證明。必要時需要補充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在完成相關材料後,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