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預留印鑒,就是企業在銀行開設賬戶,開戶時需要在銀行預留印鑒,壹般是財務章和法人代表。印鑒要蓋在壹張卡片紙上,留在銀行。當企業需要通過銀行對外支付時,先填寫對外支付申請,申請必須有如上印鑒。銀行經過核對,確認對外支付申請上的印鑒與預留印鑒相符的話,即可代企業進行支付。
銀行預留印鑒管理要求:
1、存款人為單位的,其預留銀行印鑒為該單位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存款人為個人的,其預留簽章為該個人的簽名或蓋章。
2、存款人在銀行預留簽章高頓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與其申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賬戶名稱、出具的開戶證明文件上記載的存款人名稱應保持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