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麽具體要求,直接向學校申請退學就可以。
應該先去去政教處跟老師申請退學。然後填寫學校規定的退學申請書說明理由並簽字,家長簽字、班主任或輔導員簽字、院系領導簽字、其他有關部門簽字、學籍管理部門簽字、校領導簽字。
之後學籍管理部門出具退學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檔案管理部門將檔案退還原籍。
如戶口已遷入還需到有關部門辦理戶口遷移。
擴展資料:
肄業生,是指具有學籍的學生未完成教育計劃規定的課程而中途退學者(被開除學籍者除外);亦可指完成課程學習及必修環節,成績合格,但未完成畢業論文者(包括未進行畢業論文答辯者)。肄業生由培養單位頒發自制的肄業證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