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批本科院校征集誌願時間為7月16日18:00-17日18:00(7月17日18:00截止),錄取時間為7月18日。
二、征集誌願條件
這次征集誌願各科類的資格線為:第壹批文科類為564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理科類為545分;美術類(統考)文化科總分350分,美術術科236分;體育類文化科總分407分,體育術科240分。
該批次征集誌願院校、專業計劃詳細情況及要求詳見附件3。
三、征集誌願程序
1.7月16日18:00起,考生可通過電信聲訊臺、互聯網或直接到當地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查詢錄取結果。
2.經查實未被錄取且高考成績在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第壹批本科院校征集誌願資格線(含)以上的考生有資格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誌願征集系統”填報誌願。
3.征集誌願采用考生自行上網填報或到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名點集中填報兩種方式。具體填報方法由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省教育考試院於7月16日18:00-17日18:00開放“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誌願系統”,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誌願,逾時壹律不再受理。
“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誌願系統”網址:/kszj。
4.通過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征集誌願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高考成績單到所在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填報征集誌願手續。
5.自行上網填報征集誌願的考生,憑高考報名時自行設置的密碼及考生號進入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誌願系統。考生自行上網填報征集誌願後,須在7月18日10:00前到所在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名點打印征集誌願表,並簽名。
四、註意事項
1.7月18日組織高校錄取時,以考生網上填報的征集誌願信息為投檔依據。有意向參加征集誌願的考生,必須按時在網上填報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第壹批本科院校的誌願。
2.已經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申請填報征集誌願。
3.參加征集誌願的考生,分類別進行填報,藝術類、體育類考生不得兼報普通類專業即:美術類考生只可單報美術類院校專業或單報普通類院校普通專業,體育類考生只可單報體育類院校專業或單報普通類院校普通專業。
4.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征集誌願實行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模式。文科類、理科類第壹批本科院校征集誌願的考生,每人可填報壹個院校誌願組A、B、C三所平行而有序的院校誌願,每個院校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誌願和1個專業服從誌願。報考美術類、體育類院校(專業)征集誌願的考生,每人可填報2所院校誌願(非平行誌願)。每個院校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誌願和壹個專業服從誌願。
5.征集誌願時,考生預先填好《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誌願表》(見附件),該表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的網頁上下載。
6.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誌願系統”,依照事先填好的《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誌願表》錄入院校代碼與專業代碼。
7.考生提交已填報的誌願後,網上征集誌願系統將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紅色的警告字符,請考生仔細核對院校代碼與專業代碼後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
8.考生在網上填報誌願並保存後,如未點擊“誌願確認”,則可在填報誌願截止時間前多次上網修改自己填報的誌願。考生確定不再進行誌願修改時,必須點擊“誌願確認”。未在網上確認的誌願無效。已在網上確認的誌願,考生不得更改。投檔時,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征集誌願數據為準。當所有考生都完成了“誌願確認”,報名點方能在網上進行誌願表的打印。各報名點應在填報誌願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誌願的確認,且必須讓考生本人在“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誌願表”(考生網上確認後打印的誌願表)上簽名。
9.各市在網上填報誌願時間截止後,由各中學(報名點)統壹打印考生誌願表給考生簽名,考生簽名的誌願表存入考生檔案。
10.考生要對自己填報誌願的準確性負責。考生網上填報誌願信息壹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1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誌願的,則被視為放棄填報誌願處理。
12.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為保證考生誌願信息及時準確地錄入,不得通過代理服務器上網。
13.各級考試機構在征集誌願過程中,若出現問題請及時與省教育考試院聯系。
高招處值班電話:020-38627924,38627819(傳真)
信息處值班電話:020-38627927,38627947(傳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