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思科紡織服裝有限公司(NANJING SICO TEXTILE GARMENT CO.,LTD,以下簡稱思科公司)成立於1992年,是經國家外經貿部批準的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貿易公司,從事紡織服裝等產品進出口業務。公司擁有多家下屬工廠,產品主要銷往歐洲、美加地區及日本等國家和地區。
加拿大客戶FASHION FORCE CO., LTD(以下簡稱F.F.公司)與思科公司是合作多年的業務夥伴。2000年12月2日,F.F.公司傳真壹份制作女式全棉上衣的指示書,並郵寄面料、色樣及壹件成衣樣品給思科公司,要求思科公司2001年3月25日前交貨,並回寄面料、色樣及兩件不同型號的成衣樣品確認。
2000年12月8日上午,思科公司收到該樣件後,立即聯絡無錫百合紡織有限公司(面、輔料工廠,以下簡稱百合紡織),根據F.F.公司提供的樣件打品質樣和色卡,然後用DHL郵寄給F.F.公司確認。
2001年12月12日,F.F.公司收到思科公司寄去的樣件,回復確認合格,要求思科公司再寄兩件不同型號的成衣樣品供其確認。接此通知,思科公司立即聯絡無錫季節制衣有限公司(服裝加工廠,以下簡稱季節制衣)趕制成衣樣品。12月17日下午,服裝加工廠將兩件不同型號的成衣樣品送到思科公司。當天,思科公司又將該成衣樣品用DHL郵寄給F.F.公司確認。
12月22日,F.F.公司收到思科公司寄去的成衣樣品,確認合格,要求思科公司報價。當天,思科公司根據指示書要求,以面輔料工廠和服裝廠的報價、公司利潤等為基礎向F.F.公司報價。
經過多次磋商,12月26日,雙方最終確定以每件USD12.80的報價成交。F.F.公司要求思科公司根據該份報價單制作合同傳真其會簽,同時傳真形式發票供其開具信用證。
合同簽訂後,雙方就成衣細節進行修改和最終確認。
二、落實信用證
2001年1月31日,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通知思科公司收到F.F.公司通過BNP PARIBAS
(CANADA) MONTREAL銀行開來的編號為63211020049的信用證電開本。
其中與繕制單據有關的條款如下:
1.開證行:BNP PARIBAS (CANADA) MONTREAL
2.通知行: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
3.不可撤銷信用證號:63211020049,開證日期:2001年1月29日
4.信用證有效期及地點:2001年4月10日,中國
5.申請人:
FASHION FORCE CO., LTD
P.O.BOX 8935 NEW TERMINAL, ALTA, VISTA OTTAWA, CANADA
6.受益人:
NANJING SICO TEXTILE GARMENT CO., LTD.
HUARONG MANSION RM2901 NO.85 GUANJIAQIAO, NANJING
210005, CHINA
7.信用證金額:USD32640.00
8.商品描述:
SALES CONDITIONS: CIF MONTREAL/CANADA
SALES CONTRACT NO. F01LCB05127
LADIES COTTON BLAZER (100% COTTON, 40SX20/140X60)
STYLE NO. PO NO. QTY/PCS USD/PC
46-301A 10337 2550 12.80
9.分批裝運及轉船運輸:不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運,從中國運至加拿大蒙特利爾港口。
10.最後裝船期:2001年3月25日
11.議付單據要求:
(1)商業發票六份,受益人代表簽名。
(2)加拿大海關發票四份。
(3)3/3全套正本已裝船的清潔海運提單,擡頭人為“TO THE ORDER OF BNP PARIBAS
(CANADA)”,顯示運費預付,通知人為開證人的名稱和地址。
(4)明細裝箱單三份。
(5)普惠制產地證壹份副本(FORM A)。
(6)輸加拿大紡織品出口許可證壹份副本。
(7)受益人證明:證明裝運後5天內,將普惠制產地證正本、輸加拿大紡織出口許可證正本、商業發票副本、明細裝箱單副本、正本提單的復印件已經由快遞方式直接寄送給開證人,並附快件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