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下報銷地方,當然是病人所就醫的醫院。
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年內單次或累計就醫造成的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基金報銷之後,需要參保者自己給的合規醫療費(在新農合報銷範疇內)高於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依據分段逐級提高比例來補償。
壹般普通人群大病保險起付線是壹萬五千元,低五保人員大病保險起付線是壹萬三千元。
報銷的比例是:
1、門診統籌鄉、村補助的比例分別增加到65%、75%。
2、壹級醫療機構住院費用沒達到400元的,沒有起付線;
3、二級醫療機構可報銷75%~80%;
4、三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獲得的補償是55%~60%。
5、省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是55%。
6、兒童發生先心病等8種大病新農合可補助70%,發生肺癌等12種大病,新農合補助也達到70%。
參保者發生的醫療費用是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由社會保險部門依據相關的規定報銷:
不到4萬元的部分可補償85%;4萬元-8萬元的部分可補償90%;8萬元以上的部分可補償95%;
每壹醫療年度內,最多只能獲得15萬元的補償。
(不同地方的政策可能有差別,具體的大家要看自身所在地社保局公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