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如果企業沒有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尤其是空白紙張加蓋公章的有效管理規定,印章管理人無法將加蓋公章的空白紙張提供給任何人,後果不可控且難以做出補救措施。
有些行業需要白紙蓋公章。那麽就要讓這些蓋了公章的白紙可控。首先是編號:對每張要蓋章的空白紙進行編號,將編號打印在空白紙上,做成表格文件,列出編號空白紙的用途、張數等需要掌握的信息。
對於編號蓋章空白紙,要有序有效發放,使用時需要使用者和經辦人簽字確認,將責任落實到個人,有效控制和防止公章空白紙的亂使用。
對於已有效使用的公章空白紙,應保留原件備案。如不能保留原件,應保留掃描版或復印件,以證明使用過該編號的空白紙。如果空白紙沒有被使用,它應該被回收,跟蹤和記錄。
如果用戶或經辦人不小心丟失了蓋章的空白紙,因為文件已經編號,可以登報聲明丟失作廢,避免丟失帶來的風險。
因公章管理疏忽導致相對人遭受損失,難辭其咎,但究其原因,是實物印章的使用方式不能滿足企業印章時效性、快速性的需要。
加強對蓋章空白頁的管控和跟蹤很重要,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安全隱患。隨著互聯網應用對企業管理和業務運作的影響越來越大,實現印章管控能力與使用需求相適應是根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