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原告看中被告的女兒,想讓她做自己的兒媳婦,是不是很荒唐?

原告看中被告的女兒,想讓她做自己的兒媳婦,是不是很荒唐?

開庭前,坐在被告席上的胡成和坐在原告席上的老李聊天。

我以為胡成想多抱怨幾句,誰想他直接問小麗“妳現在有男朋友嗎?”

“我還是單身。”雖然小李對張耳和尚有點迷惑,但他還是禮貌地回答了。

聽完小李的回答,胡成眉開眼笑,還挺開心的。

他拍著桌子,轉向法官和老李說:“這個案子我們不開庭。我壹定會替我哥還錢的,另外再加10萬作為嫁妝。老李,咱們結成親家吧!”

法官和老李壹下子沒反應過來。什麽情況?

家裏有較大的孩子

被告想和原告成為姻親。

原來,胡成有壹個兒子,小胡,今年29歲,還沒有找到好的伴侶。胡成壹直希望兒子能早日成家立業,這樣他自己也能有個孫子。之前壹直沒有人選,今天就看中了小李。

在法庭上,胡成功給老阿利看了手機裏兒子的照片,並把兒子介紹給小李。

這真是太巧了。老李也是天天催小李找對象。看到小胡的照片後,他笑著說自己也不反對。

不過作為女方父母,也不好太積極,老李說得挺好的。首先,他覺得允許年輕人自己做決定,但“成年人可以牽線搭橋。”

最終,原、被告達成和解協議,被告胡組件分三個月還清借款。老李說話雖然含蓄,但表達的很真誠:他放棄了三年的利息。

說著“不要打陌生人”,兩個大人終於幸福地並肩走出了法庭,並表示壹定要創造機會讓小胡和小李認識,讓兩個年輕人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