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戶口本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父母子女親屬關系的,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出生證明原件、父母身份證原件等材料到當地公證處進行親屬公證。如果是其他親屬關系,可以找村委會證明。
法律客觀性:
公證法
第十壹條
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壹)合同;
(2)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和收養關系;
(七)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是否有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件的簽字、印章和日期,文件的復印件和影印件與原件壹致;
(十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處申請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