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法律責任。但如該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的行政處分。若構成犯罪的,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壹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