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的訂立要經過很多的程序,如果程序上不合法或者是不完整就會影響合同的效力。此外,要想合同生效,還要滿足合同生效的條件,壹個都不能少,否則,合同的效力也將是不完全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起就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規定,某些種類的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訂立合同後,這個合同就不能馬上生效,當事人必須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到有關的部門去履行批準或者登記等手續。合同經過了批準或者辦理了登記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比如,當事人以某些財產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