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豎寫古詩的格式
豎寫古詩將每個字豎向排列,從上到下按照書寫順序排列:寫詩句正文,由右到左,由上到下寫,沒有標點符號,直接往下寫,寫完後,另起壹列。
正文寫完後寫詩名、作者、落款(用較小的字),後面空壹格,然後蓋章,註意圖章不要太大。章的大小和落款的字差不多。
2、橫寫古詩的格式
橫寫古詩按照從左往右的順序排列:格式整體居中。首行寫古詩的標題,次行寫作者的名字和朝代,再另起壹行居中寫詩句正文部分,按照標題、作者、古詩正文的先後順序書寫,可壹行壹句或壹行兩句,正文上下左右文字要對齊。
古詩的分類
1、從詩的音律角度來劃分
古體詩:包括古詩(唐以前的詩歌)、楚辭、樂府詩。“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詩體裁的詩歌也屬古體詩。古體詩不講對仗,押韻較自由。古體詩句數無限制,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和雜言體。
近體詩:與古體詩相對的近體詩又稱今體詩,是唐代形成的壹種格律體詩,分為兩種,其字數、句數、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近體詩句數有限制,絕句每首四句,律詩每首八句(排律可成對增加)。
2、從詩的內容來劃分
按內容可分為刻畫人物抒發情感的敘事詩、借景抒情直抒胸臆的抒情詩、設酒餞別吟詩話別的送別詩、描寫邊疆地區軍民生活和自然風光的邊塞詩、描寫自然風光和生活見長的山水田園詩。
懷念古代人物和事跡的懷古詩(詠史詩)、追悼亡故親人或朋友的悼亡詩,托物言誌寓言詠物的詠物詩,久戍思鄉的軍旅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