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5月31日,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在上海召開成立大會。華北、華南、華中及長江流域20余省市60多個救亡團體的代表***70余人出席大會。會議通過了《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成立大會宣言》、《抗日救國初步政治綱領》、《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章程草案》等文件,選舉宋慶齡、何香凝、馬相伯、鄒韜奮等40余人為執行委員,沈鈞儒、章乃器、李公樸、史良、沙千裏、王造時等14人為常務委員。文件規定:救國會的宗旨是“團結全國救國力量,統壹救國方案,保障領土完整,謀取民族解放”。其現階段的主要任務是:促成全國各黨各派團結合作,***同抗日;要求各黨各派立即停止軍事沖突,派遣正式代表進行談判,制定***同抗敵綱領,建立統壹的抗敵政權。文件還要求集會、結社、言論、出版自由,堅決反對任何當局壓迫民眾運動,摧殘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