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與拘留的區別是什麽
拘役與拘留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臨時剝奪現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壹種刑事強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偵查、審判或繼續進行犯罪活動。民事拘留是民事訴訟中的壹種強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質,又稱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所適用的其中壹種行政處罰方法;
2、適用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於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的對象是不構成犯罪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決;民事拘留須經人民法院院長批準,期限為1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機關直接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壹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