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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另類愛情

引子:初戀

我的愛情源於對女人赤腳的迷戀,我愛上的第壹個女人是我的語文老師,這是最平常的表述,這也是不值壹提的庸俗愛情故事最常見的開頭,可這確實是我生命中第壹朵鮮花的開放時節,夏天本身就是壹個孕育愛情的季節,卻不曾想它卻也成全了我對生命美好的思考和對人類本身神秘事物的追求。我的情欲象夏花壹樣蘇醒過來。

我的老師叫張子菁,省師範畢業,不知怎得就分到了我們那個村子,當時我才9歲,記得我們的語文老師很活潑,那個時候都流行穿綠軍裝的年代,她卻非常顯眼地常常穿壹件白色的連衣裙,絲毫也不顧忌周遭灼灼的目光。她愛我們這兒的山,她經常壹個人往山上跑,壹個人坐在山頭上直到晚霞燃盡,我出於好奇的心理偷偷跟著上去,看見她拿著壹個小本子在寫著什麽東西,有時候她就把鞋踢掉,赤腳踏在草上,遠遠的望上去,兩只白白的物體泛著白光,象兩只兔子在草間互相嬉鬧。

可能她早發現了我觀察她的行為,所以有壹天她忽然向我隱藏的地方招了招手,過來,我有壹點心虛,但也過去了,妳為什麽偷看我,我沒說話,只是盯著她的腳,我從來沒有這麽近距離的看過她的腳,她的腳並不是特別的小,而是特細長,白得幾乎透明得可以看到皮膚下紅紅的血管,紋理特別的細,柔嫩。我就有了壹種想用手摸壹下的沖動。姐的腳美嗎?我咽下壹口口水,狠狠地點了點頭,她摸了摸我的頭,嘆了口氣,妳才多大呀,就……。她索性向後躺下來,兩只腳就伸在我的臉前,我用手碰了碰,看她並沒有特別反對,我就用手輕輕的摩娑著。許久,她突然把腳收了回去,不早了,快回家吧,以後只要想看了,就來這兒看,但不準在課堂上走神兒。她蹬上鞋走了,

扔給我壹樣東西,我壹看,是我的筆記本,在妳貓著的地方撿的。她頭也不回走了。

我也不是常來,但來的次數不少,她有時也親我,讓我品嘗她的舌頭,甜而軟,我象壹只小狼壹樣把上面的唾液吮得幹幹凈凈,她便打我壹下,輕點兒,夜暮下,她摟住我直到山下的燈都亮起來。

我們才踏著柔軟的青草回去,夜露沾濕了她的褲子,還有我十分想念的美腳。

大概在我升二年級的時候她調走了,回到省城裏去了。知我識字不多,她也沒打算給我寫信,只說了壹句,妳是個特別的孩子。

在二年級過了壹個學期的時候,我的父親也為我轉學到了附近的壹個城裏,大城市應離她不遠吧,我想,但我也沒特別想去找她,童年裏有趣的事兒很多,我只在玩累的時候才想起那雙腳,想起我在那上面嗅到的壹股淡香,呆呆的想上壹會兒,這也就算是我童年的壹點秘密了。後來上了初中,高中,知道省城是個大地方,離我們這兒很遠。我關於她的回憶就鋪上了灰塵,終於不再常常想起了。

我不是壹個好學生,在城裏逃課,學習不好,不是因為我不努力,而是我實在聽不懂,尤其是數學,壹個個數學公式搞得我頭暈眼花,好處是我的記憶力特強,我在高中畢業時我初中的語文課本還能壹字不拉的背下來,當然這也得益於城裏的老師的教育,我人特懶,不喜歡寫作業,老師說妳不願寫就背吧,於是我就常常站在冬日的樓道裏,夏天的操場上捧著書苦讀。因此我能背下我所學過的所有語文書,歷史書,地理書,政治背不下來,我不喜歡政治。

上學給我最大的遺憾是城裏所有的女老師都是上年紀的女人,我看童話,於是就背地裏叫她們格格烏,當時我也沒搞清格格烏是男是女,我也不愛看瓊瑤的小說,不然我就會叫她們容嬤嬤了,有個小孩子出賣了我,我的耳朵疼了好幾天。當時我壹邊疼壹邊想,這些老婆子們的腳肯定又黑又臭……

由於我的不上進,終於沒進了大學,現在想起來是挺遺憾的,在我的同學們成為天之驕子的時候,我進了工廠成為了壹個鋼鐵工人,就像是老五元錢上的那個形象,壹邊上班壹邊搞對象,我早就說了我是個比較早熟的孩子,但我在我的學生生涯卻沒搞過對象,不是我清高,而是她們看不上我,當時我挺胖(我想這就是她們看不上我的原因吧)我也看不起她們,她們太膚淺,身上還有股子奶味呢。看那腳丫子吧,像搗蒜錘子似的。哼!

我認識林佩珊也是很偶然的事,她是個女流氓,抽煙,喝酒。男朋友換的飛快(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她吸引我的壹個極其重要的原因是她的背影像極張子菁,當時我並沒意識到,只是在後來她揚手給了我壹記耳光扭身走遠時我才壹下子想起來的。

可能是我年輕的原因,在別人下了夜班幾乎站著都能睡的時候,我壹個人還能在街上亂逛。就看見林佩珊遠遠走來。那個時候特流行不等式的發型,我著迷的程度僅次於對腳的狂熱。在匆匆的人流中她是如此的彰顯和與眾不同。鮮亮的風衣和高筒的靴子。壹副叛逆到底的樣子壹下子把我震憾的心灰意冷,稀裏嘩拉,我就像當年跟蹤張子菁壹樣跟了她好幾天,她說話遠比張子菁大膽的多,妳想上我就明說吧,跟我幹什麽?終於在被她騙到壹個死胡同裏被她截住了,我沒想幹什麽,就是想看看妳的腳,沒穿鞋的樣子,她顯然對我的話有點意外,兄弟,妳變態啊?她走了。

再見到她時,她正和壹個男的在打架,妳以為老娘沒人要了不是,老娘只要願意,滿大街都是人搶著和我睡,她壹邊說著,眼還朝四下裏瞄,我的及時出現成了她說話的佐證了,她忽然拉住了走到身邊的我,說,是不是,我其實也沒聽清楚她剛才講了啥,就點了點頭,如果我聽到了,點頭的時間可能要慢壹兩個秒鐘的,因為她的男友雖然挺瘦,可也不是我這個年齡能對付得了的。可那時已經晚了,那個小夥子像提火雞壹樣把我揪起來,行啊,妳什麽時候換了口味了,那也找個成年人啊,妳這叫殘害幼苗,妳知道不?還壹胖幼苗。他把臉對住了我,小子,妳知道拔苗助長不,要想配上妳這個姐,妳就得長大壹點,哥來幫幫妳,他那麽壹提溜,我兩腳就離地了,可是他也真小看我,我照著他要害就來了壹腳……

再後來,我記得林佩珊問我,妳當時怎想的,見義勇為唄,就…。妳信不信我壹耳光甩上妳,別以為妳剛才替我挨了打就讓我信妳是個好東西。妳們男人,哼!她其實也就比我大不了四五歲,壹副身經滄海的樣子。我說妳拉倒吧,我替妳挨揍,想得美妳,我是不喜歡別人抓我的衣服,我踢了他那啥,他才揍我,替妳?妳以為妳是誰?林佩珊臉上的表情由輕蔑壹下子變得通紅,伸手就想給我來壹耳光,我壹把抓住了她,別來這個,妳不行。她試著掙了壹下,就把手放下了,好吧,她突然在我身邊躺了下來,我還沒睡過小男人呢,今天試試,她便解我的扣子,放開,我可沒想這樣,我輕輕的,然而口氣是堅決的。她的手停住了,那妳想要什麽,我媽特有錢,我拿點給妳。算了吧,這麽大閨女了還跟家裏要錢,丟人不丟。她突然火大了,妳少教育我,妳算老幾?說實話,林佩珊長得是挺好看的,我有點軟了,說,其實我真得只是想看妳的腳,看看就好。過了許久,她說好吧,只看看,不準動。我說好的。

古時候講,女人要笑不露齒,行不露足,我深以為然,壹個女人是不是性感,腳是最有代表性的。說到這裏我要澄清的是,我可不喜歡舊時女人的纏足。在農村我親眼見過。那是在有太陽的日子,鄰家的老婆子們就在大院子裏曬足,先把壹層又壹層的纏腳布放開,經年累月,白色的土布經過腳上汗水的浸泡和生活中汙垢的沾染,已變得發烏。還有壹種可疑的味道。纏腳布完全松開以後,是壹個完全變形了的怪物件,自大拇指以下,所有的腳趾都折過來,上面布滿了老繭,老大太們手裏都拿壹個鋒利的小刀,在腳上割著。這個印象導致我很多年以後壹看到小刀子壹類的東西就覺得惡心。這類腳不是我心目中的美腳,甚至稱不上腳,只是壹個醜惡的事物。

腳分三品:第壹品,形色味。腳要修長膚細,光滑如絲綢且曲凹有致。趾要長,趾甲要清晰。尤其是小拇指不能像壹顆豆子壹樣,也要伸展。古人稱之為纖足,道理就在這兒。白且不能蒼白。要白裏透紅。血色自然流露。味,嗅上去,有蘭麝香味為上品;第二品分兩類:壹類;具纖足之形,膚色紋理不差,然血色不正,蒼白,此女人身體必不康健。。若假以時日,用心調養,膚色或可恢復,終不勝物之天然;二類,形色均俱,味道有異,無味道或稍有汗味,昔大儒辜鴻銘有此壹嗜,好逐臭。但終非正道。此為二品;其余則不必論。均為三品吧!

看了卻不是很滿意,充為二品吧!但聊勝於無,我在隨後的糾纏中,也時時摩索。解我壹時之焦。自從我看林佩珊的腳不是太滿意後,她好像也有所覺察,她平時過於自信了,不意還是被我挑出瑕疵,自信心不免有點不足了,我安慰她說,姐腳也足亦美震壹方了,她把腳趾壹下子伸進我嘴裏,快舔妳的吧……可是在壹時歡愉之後,張子菁的樣子還是油然而生,我不禁有些惆悵。

世界發展的就是快,記得九十年代初美國開始發展信息高速路,到九十年代末,我們這個小城的網吧就非常普遍了,坐在小小的電腦旁邊就可以和千裏之外的陌生人聊天,那時覺得特別有趣,生活中妳可以是個性格非常內向的妳,網絡可以把妳身上的每壹寸偽裝扒掉,顯現出壹個真實的妳,真實之程度令妳本人都會感到驚訝,人們在網上勢無忌憚的談論任何話題壹點也不擔心傳到同事或上級的耳朵裏去。這種既滿足人的訴說欲又高度保密的方式迷得人們如癡如醉。聊天成為當時成年人上網的唯壹目的。下班後,網吧成為當時人們休閑最好的去處。經常有許多人能把壹個月的工資都花在網吧裏。在我們的周圍經常發生壹個家庭裏的男人或女人忽然就離家出走了事兒。原因是在網絡上聊了壹個更理解自己的人,於是就扔掉結發妻子單飛了。在那時候社會上又造出了壹個新的詞——見光死。因為滿以為瑩屏的那壹邊的知己不是傾國傾城也至少是小家碧玉;不是玉樹臨風也是文質彬彬。不料卻是無鹽撞見了鐘馗。妖怪碰見了恐龍。想象中的柔情頓化為虛無。不過也有例外,我的朋友李樹彪就是壹個。等他把網吧介紹給我時,他已無法自拔,每月手機費達到千元以上。終於在我上網上的昏天黑地的時候,李樹彪坐上了南去的火車,至今再沒消息。

那時想聊天需要在網上申請壹個QQ號,再取壹個誰也不信的名字。我為自己取名叫“遊走的貓”開始在QQ聊天室中流浪,並發帖子,尋找張子菁,我深信我們的緣份還沒有到頭。我不信讓我吃到伊甸園裏第壹口蘋果的女人會就這樣只存在在我的心靈深處。而且我也相信她在省城的某壹個房子裏尋找當年那個上課走神,下課睡覺,卻能背出“上邪,我與君相知”的句子的胖男孩。不知她是否還會記得我小小的舌頭在她腳上遊走的感覺?

林佩珊也聽我談到過張子菁的故事。但她也不是很以為然。因為她自己就講,我是她壹時的遊戲,等到下壹個帥小子來到的時候,我就只能是她的過去了,而且是壹點都不可能想起來的過去,說這話時我壹點也沒在意。我用鼻子在她的腳上輕輕的嗅著。隨妳吧。

林佩珊的腳形還是挺好看的,只是腳太幹,手摸上去澀澀的,還常有角質的脫落,我有時有了耐心就幫她壹點壹點的撕,輕輕的揉,慢慢的也能有壹點血色浮出來,但比起我的子菁總少了壹種感覺。林佩珊有時為了打擊我,就說,妳口口聲聲說忘不了子菁,卻這樣對我,妳能算癡情嗎,對我,對子菁,妳都不是個負責的男人,不,男孩兒。其實妳也不必標榜自己,還是那句話,男人,沒壹個好東西。男人是沒個好東西,可妳也不想想是什麽讓男人變得不是個東西的,就是妳,就是像妳壹類的女人,心裏充滿了墮落的渴望,妳像壹個熟透的桃子壹樣生怕自己沒有人來采摘而落個成為蛆蟲樂園的下場。便發出陣陣的香氣來引誘別人,等妳的願望壹旦得到滿足,就把壹切罪過推到男人身上,好象這壹切都是男人造成的。這樣妳心裏就平衡了,啊,這不是我的錯,是因為這個世界上有了可惡的男人,我才犯了可恥的錯。可是妳知道嗎,之所以亞當離開伊甸園不是因為他吃了蘋果,而是因為夏娃站在他身後。懂嗎?女人是男人犯錯的原動力。林佩珊壹下子坐起來,我不好,賤。妳別來找我啊,找妳的那個什麽子菁,妖精的去唄。她多好啊,二十歲勾引壹個九歲的。我和男人睡頂多是道德敗壞,她是什麽,犯罪!小子,姐告訴妳,如果妳現在想告她性侵犯,還沒過了訴訟時效呢?別在我這兒耍潑,妳別拿不要臉當勇氣,妳以為妳睡過男人光彩啊?妳怎不寫個自傳什麽的來好好自慰壹下呢,那可比手淫有快感多了,還能賣錢呢?

說實話,林佩珊的耳光打得確實有水平,害得我三天沒敢上網,怕人看見笑話。

當我再坐到電腦前時,滿以為我失蹤幾天會招來壹大片的問候和噓寒問暖。不料竟沒有壹個人答理我,我想起了李樹彪的那句話,網絡最是移情別戀的。就當我的自尊心殆盡時,壹個話出現的屏幕上:

妳這幾天去哪了?

實話實說,我的心簡直就要燙熟了,去他的移情別戀吧。問我的是壹個名叫“守株的兔子”的女人,我搞不清她到底多大,她的資料裏都是小星星。我想她可能和我差不多吧。我曾問她結婚了沒有,她說沒有。

我回信。

工作最近有點忙,沒顧上來,妳還好嗎?

老樣子,妳呢,工作還是那樣辛苦?

是的,不過我已習慣了。

安全還是要註意的。

守株的兔子其實和我聊的並不多,大部分時候只是看我聊,偶爾插壹句。

她忽然說,我想看看妳長什麽樣子

她的話嚇了我壹跳,我對自己的長相是沒什麽自信的。

別看了,嚇著妳。

那妳想看看我嗎?

我忽然想起了見光死這個詞。

還是算了吧,留壹點神秘不好嗎?、

妳為什麽上網,

我為了尋找壹個當年丟了的東西。準確點講,是壹段感情。

於是我就把和和張子菁的故事告訴了她。

她講,妳真是很特別。

我說:

是很特別,特別胖

她給我發了個笑臉。

那妳上網又是為了什麽?

無聊,就上來看看,看別人聊天

講講妳的故事好嗎?

無趣的很,妳想聽嗎?

特想。

這個女子(簡稱兔子吧)的父親在戰爭年代從軍,是某師師長的警衛,68年跟著他的老首長被打倒,全家壹起跟著倒了幾年的黴,到農村去改造,84年平反之後,壹家人才到了城裏工作,兔子在城裏才結的婚,結婚又離,帶著壹個女兒生活。

講到這裏,我不禁暗笑,就算妳不告訴我妳的年齡我也可以猜出來,她沒上大學,那高中畢業就應是十八、十九歲的樣子,84年到城裏成婚也就是二十出頭壹點,那她現在也就是三十歲多,想到這裏,我內心壹嘆,我的子菁也是這個年齡啊。

以後我們就聊的多了起來,壹般是事先約好了,然後,壹起上網,如果我來的早了,我就先和別人聊壹會兒等她。如果她來了就不和別人聊,我問她為什麽不和別人先聊壹會兒,她說不喜歡,這多少讓我的虛榮心嚴重地滿足了壹下,可是我還是不信,就用了別人的壹個號和她碰磁,結果無功而返,我才真正地高興起來。

男人啊!

林佩珊在揍了我之後,很快就找了壹個小帥哥,我心裏也沒有感到特別的難受。畢竟我們對彼此來講就是壹個臨時的渡口而已。我就有更多的時間和兔子在壹起了。我就問,妳的腳長得什麽樣,她給了個笑臉,少來,別跟我不正經,我都能做妳媽了。後來她可能覺得這句話的挑逗性相當大,就說對不起,我說沒關系,可是那句話給我的異樣感同樣也感染了她,我們都是很久沒說話,好像我們不經意間壹起打開了壹扇雙方都不願意打開的門。好長時間她才說,沒法形容,按妳的美足理論,我連第三等都排不上,還是不說的好,免得丟自家人。

她又問,妳和林佩珊怎樣了,我說沒怎樣,分手了,我裝著身經滄海的樣子。沒什麽的。

男人從不把痛苦寫在臉上,妳變成熟了。是個小男子漢了。

呸,我本來就是男子漢。現在我真感覺妳像我媽了,嘮嘮叨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