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考崗位及人數
縣級中學高中教師100名,村級小學教師35名。具體職位設置、資格條件等見職位壹覽表。
二、招考範圍及報名條件
(壹)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具有全面紮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四)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堅持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五)取得教師資格證;
(六)報考縣級中學高中教師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師範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本縣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不能報考),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壹致或相近;
(七)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7年2月28日以後出生);2009年3月18日前在我縣各公辦中小學代課,現仍在教學崗位的代課人員,並取得教師資格證或具備教師資格條件(有專科及以上合格學歷,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普通話等級在二級乙等及以上)的,年齡放寬至45歲以下(即1967年2月28日以後出生);
(八)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及其它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壹)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二)被辭退未滿5年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三)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四、招考原則和程序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布招考通知、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聘用程序進行。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壹)報名時間
1、村級小學教師職位報名時間: 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8日;
2、縣級中學高中教師職位報名時間: 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4月2日(周末照常報名)。
(二)報名地點納雍縣教育局壹樓法規股辦公室。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憑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近期壹寸白底免冠彩照4張;
2、縣外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已婚人員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含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簽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意見的證明;未婚人員提供由鄉級計生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4、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的證明;
5、報名費100元。每個報考者只能報考壹個職位。
(四)報名結束後,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後發給準考證。村級小學教師職位準考證發證時間:2012年3月10日;縣級中學高中教師職位準考證發證時間:2012年4月6日;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報名收據領取準考證,發證地點為報名地點。如報名人數與招考計劃達不到2:1,調整或取消該職位計劃。
六、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3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報考者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壹)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時間:
1、村級小學教師職位筆試時間: 2012年3月11日上午 9:00-11:00;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專業知識以小學語文、數學教材內容為主。綜合知識為:新時期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基本要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法律法規、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國內外重大時事等內容。其中專業知識占85%,綜合知識占15%。
2、縣級中學高中教師職位筆試時間: 2012年4月7日上午 9:00—11:00; 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的專業知識。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後,鄉級小學教師職位按招考職位計劃數1:2,縣級中學高中教師職位按招考職位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壹律用普通話,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具體要求見《面試方案》。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察、聘用按照擬招考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遇進入體檢人員綜合成績末位並列的,以筆試成績得分高的為體檢對象。體檢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黔教人發〔2004〕1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和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考察的主要內容為德、能、勤、績、廉、計劃生育等方面。考察中若發現有下列情況之壹者,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壹致的;
2、違反社會公德且造成嚴重影響的;
3、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的;
5、發現有較嚴重疾病的;
6、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紀律的;
7、2012年8月31日前未提交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證明和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的。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和考察。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及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並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後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壹經聘用,五年內不準調離聘用單位。不按規定時間到聘用單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今後五年之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考。
八、紀律監督此次招考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招考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生,是報考人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是參與組織招考工作人員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整個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咨詢電話:0857—3536723;監督電話:0857—3536024。
九、組織領導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納雍縣公開招考聘用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郭 華(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雷光文(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李 濤(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部長)
安永紅(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龍 穎(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張習淵(縣人大副主任、縣政府辦主任)
胡雲超(縣政府辦副主任)
龍衛軍(縣編委辦主任)
胡 迅(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張升科(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蒙文燕(縣財政局常務副局長)
曾加勛(縣人口計生局常務副局長)
何 勇(縣公安局副局長)
李 瑜(縣教育局紀檢組長)
陳文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趙 勇(縣教育局副局長)
何林森(縣教育局副局長)
楊光友(縣教育局局長助理)
張紹倫(納雍壹中校長)
楊明國(納雍二中黨支部書記)
蔣 勇(雍安育才高級中學副校長)
龔紅梅(納雍職中副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由李瑜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陳文香同誌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從縣教育局抽人具體辦公。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