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種誌研究的典型包括Beynon(1985)對南威爾士中學班級的研究,Barbera—Stein(1979)對照料學齡前兒童的日托中心的研究,Saunders與Turner(1987)對賭場(betting offices)的觀察。不管研究的目的究竟何在,其職責都在於進入現場,獲得對那些被定義為***享特定文化價值觀的群體所做的定性分析。盡管這種方法得到許多支持,對於那種沒有什麽成效的實驗研究方法,或是膚淺的、定量的問卷調查方法來說,它是壹種替代性的選擇,但是,我們應該註意人種誌裏隱含的潛在含意——“外部存在壹個真實的世界”,而它有別於社會研究者的學術框架。其實,人種誌的著述有時反映的是研究者對種族身份的尋求,而不是對種族價值觀的闡釋。
雖然這種方法在具體闡明理論與引發實際的研究工作兩個方面都有許多優勢,但某些批評還是應該留意。觀察可以是公開的或隱蔽的——後者意味著研究者對觀察群體進行滲透的程度,以及對某些方面可能歪曲或傷害群體成員的信息進行公開的可能性。與這種道德問題相伴的,還有研究者為取得支持其預設假說或理論的證據而對各種文化的“打劫”——定性材料是那麽容易被操縱,又是那麽容易得到選擇性的刪節。但是,即使假定研究者為人正派為學嚴謹,也還確實存在這樣壹種真實的可能性,即人種誌研究者提供的是關於群體如何行事與如何感知其世界的壹種功能性的敘述,沒有包括關於該群體在某種社會等級裏的經濟與政治關系方面更具結構意味的視角。基本上,人種誌研究裏可能有大量的描述性內容,而缺少解釋或理論建構。
另壹層顧慮針對的是,研究者難於真正達到對另外群體的觀念與/或語言的理解——特別是當諸如階級這樣的屏障存在之時(註意中產階級幾乎不大可能成為人種誌研究的考察對象)。最後,即使研究者與被研究群體達到融合的程度,我們還是應該問壹下,當研究者完成項目而又去進行新的研究時,那些被留在其身後的人們又怎麽著呢?
實驗(expriment) 壹種按科學程序進行控制的狀態或過程,其間,經過選擇的變量被孤立,然後進行經驗觀察式的詳細研究,以便驗證某種假設。比如,壹個經過設計用來驗證某個廣告有效程度的實驗項目,可能將受眾是否選擇廣告所說的產品作為因變量(dependent variable)。因變量會受到諸如產品包裝的顏色與質量、接受實驗的是男性還是女性等自變量(independent variable)的影響。這壹系列操縱每個變量(或變量合成)而排除其他變量(與其他變量合成)的實驗,被精心設計以確認究竟廣告裏的哪些構成因素在說服購買者方面最有效果。
體現於實驗設計與實施中的偏誤,以及隨之而來的對實驗數據的解釋等問題,不斷受到人們的著重強調(比如,參閱榮格1971)。實驗室常常作為人為的設置而用於實驗過程,雖然並非總是如此。這是因為在自然環境下變量總是不能得到控制,而在真實的“外部”世界內也不能觀察這種控制的效果。這裏的問題在於實驗所設計的是壹種高度人為化的狀態,它有利於獲得自信的推斷而排除與非實驗室情景的沖突。因此,實驗就面臨兩個需要考慮的主要事項第壹,實驗室的實驗能夠代表“真正的生活”環境到什麽程度。第二,實驗樣本能夠代表全部人口到什麽程度。這兩個要點提出了壹個普遍的問題,即在實驗室裏用觀察實驗法而產生的數據是否具有可靠性與普遍性。
實驗性的研究方法在效果研究的傳統裏比較通行,它與傳播學裏皮下註射模式的研究關系密切。壹個典型的研究方案,會涉及壹種控制的狀態與壹種實驗的狀態。就像讓實驗組接觸“異常”狀態,而由控制組以“正常”的事態提供某些平行比較的內容。受到觀察的行為模式所顯示的任何差異,據稱都可歸於實驗的控制問題。比如,我們可能對電視上的暴力內容影響兒童的問題感興趣。我們的研究就不得不盡力把觀看非暴力節目,同觀看暴力節目與從不觀看任何電視節目的不同效果區別開來。於是,就有下列三組人員會得到詳細考察:
A組:觀看暴力節目
B組:觀看非暴力節目
C組:從不看電視節目
C組構成壹個控制組,因為它的作用是作為壹個基準,我們可以以此來檢測觀看電視的效果,不管節目的內容是什麽。這些小組裏的所有兒童都按照某種方式接受檢測——在觀看節目之前與之後(A組與B組),或者某些其他行為(C組)。然後將他們的不同表現進行對比。不過,人們難於控制所有在研究這種傳播活動時可能起作用的幹擾性變量。比如,僅僅是處於實驗室的條件下,作為某些人為狀態的受騙者,控制對象的行為就可能輕易受到影響。對那種有關實驗設計裏包含控制組壹類的經驗論與客觀性的主張保持批判性頗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