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這是由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法律依據:
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國家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中華人民***和國立法法》第二章第壹節第七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和國最衡純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職權有立法權、任免權、決定權和監督權。
《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第五十七條
中華人民***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爛扮。《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第五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