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解決好制度模式選擇、價值體系建設等重大問題。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就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開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國家治理體系問題,強調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
這項工程極為宏大,必須是全面的系統的改革和改進,是各領域改革和改進的聯動和集成,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形成總體效應、取得總體效果。
擴展資料: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適應新時代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這必然要求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壹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善於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保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健全完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確保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實現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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