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作案動機並沒有公布,不過他此前犯過很多次罪名,比如性暴力、盜竊,盡管多次被關押,最久壹次長達15年,但出獄後仍然沒有公布罪犯真實身份。警方為了保證他人安全,就給他套上了電子腳鐐,然而初遇不到壹年,男子又犯下滔天大罪,這次他直接殺害兩名女子,生前還對其性經過。作案後男子直接去警方自首,對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
這件事的具體情況。
在8月27日下午,男子將電子腳鐐私自剪斷,然後扔到地鐵附近。之後自己乘車到首爾站,在路上還遇上了巡視警察,男子巧妙躲避,等把人殺了自己來到警察面前。當時壹堆記者詢問男子為什麽要殺人?男子表現得十分暴躁,並且用腳踢記者。還威脅記者好好報道,不要把事實搞得亂七八糟。
對於這件事我的看法。
男子曾經犯下那麽多罪名,屬於高危險人群,這種人渣就應該在牢裏面待終生,因為就算放他出來也不可能痛改前非。另外電子腳鐐為什麽能用剪刀剪斷?自己都能拆開,又怎麽可能起到保護作用?韓國法律和我國相比存在很大差異,在韓國最高處罰也就無期徒刑,估計就是美男子還能夠茍活壹世,突然間覺得生在中國真是幸運。
韓國的罪犯為何如此猖狂?
相信大家都聽過素媛被強奸事件,這是韓國發生的真實案例,當時還拍成了電視劇。強奸犯已經出獄,然而受害者根本就沒有勇氣再去追究,反而遠遠躲避。這名罪犯出獄時備受指責,盡管警方實行了監管,但當地居民仍然心驚膽戰,法律本應該保護受害者,現在反而罪犯得到了保護,難怪韓國電影大部分案件都是受害者自我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