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駁回和退回的區別

駁回和退回的區別

概念不同、主體不同。

1、概念不同:駁回是指法院對訴訟當事人提出的請求或上訴予以拒絕的行為。而退回是指將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產品、作品等退回給原提供者。

2、主體不同:駁回是指法院、上級等具有審判、審核權力的機構或人員。而退回的主體廣泛,可以是商家、編輯、作者等。

駁回指拒絕、不接受或否決某個請求、建議、申請或提議。退回將某物送回原處或原始位置,或者將某物返還給原所有人。

駁回通常用於拒絕或否決某個請求、申請或提議,而退回則指將物品返還至原處或原始位置。

駁回情況可能有哪些?

1.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

2.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

3.原告錯誤地主張法律關系

4.原告超過訴訟時效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駁回是指不予采納、不答應的意思。在司法程序中,駁回是指法院對訴訟當事人提出的要求認為無理,不予處理的批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壹百壹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