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頭的意思是指壹種金屬砍削工具,主要用於伐木;另為壹種兵器,與戈矛同時,亦為古仗之壹。
斧頭是壹個漢語,斧頭的拼音是:fǔ tóu,是壹種金屬砍削工具、用壹相當厚的金屬開刃的頭裝在柄上而成、刃口與柄平行,以便砍削,專用於伐木、劈木柴和砍木料。又稱為斧子,帶斧。
斧頭是壹種用於砍削的工具。斧是利用杠桿原理和沖量等於動量的改變量原理來運作的。分為兩個部分:斧頭和斧柄。斧頭為金屬所制(壹般為堅硬的金屬,如鋼鐵)。斧柄壹般為木質(也有金屬的)。刀梢形狀壹般為弧形(有時也為直線形)形或扁形。
斧頭歷史
與戈矛同時,亦為古仗之壹。黃帝時即有斧絨之名,在當時非但用為兵器,抑且用為刑罰之具。《刑書釋名》載:“黃帝五刑,四曰斧絨。按五刑即甲兵、刀鋸、鉆鑿、斧絨、鞭撲、是也”。由此推之,則斧之始於黃帝時也,其理甚明。
“惟當時並無所謂三十六法,對敵時不過亂砍亂劈而巳;迄漢時,南中蠻人創斧法,亦如槍法之創於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惟始創者之為何人,則不可考據矣”。其法初亦無三十六手之多,後之武師,從而增益之,使變化不測,成為戰陣之利器,故今傳板斧有三十六法也。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類,即知拾利石為劈器。而最早之銅斧,見於商代,不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鏤,極為精美,已為儀仗之用。周代用斧風氣不如商代,到了雙鋒劍出,與刀並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為砍迤工具,或為樂舞儀仗及斬殺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