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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椎病的牽引治療怎麽做

1 頸椎牽引治療頸椎病的機理 頸椎病的病因病理較為復雜,與椎體、椎間盤、周圍軟組織的退變和慢性勞損等密切相關。其發生主要是由於頸肌的勞損導致肌張力下降,伸屈肌之間動力平衡失調;椎間盤的退變導致椎間盤膨出,椎間隙變窄,並引起椎體及韌帶的退變,出現椎體及小關節增生,椎間孔相應變小;膨出的椎間盤纖維環、增生的椎體和增生肥厚的韌帶使椎管、椎間孔、橫突孔出現相對狹窄,刺激或壓迫頸椎周圍的神經、血管組織或脊髓,出現相應的臨床癥狀 〔1、2〕 。這些病理變化最易在活動度和受應力較大的下頸椎發生,導致頸椎的生物力學變化、局部壓迫刺激和無菌性炎癥反應。因此,頸椎牽引通過調節和恢復頸椎生物力學的平衡,拉大狹窄的椎間隙和椎間孔,降低椎間盤內壓,使纖維組織復位,神經根所受的刺激和壓迫得以緩解;限制頸椎活動,有利於神經肌肉組織水腫和炎癥的吸收,解除頸部肌肉痙攣,減少對椎間盤的壓迫力,松解神經根和周圍組織的粘連,使扭曲的椎動脈伸張,從而起到治療作用 〔1、3〕 。 2 頸椎牽引的牽引體位及牽引角度 2.1 牽引體位 頸椎牽引臨床多用枕頜布帶牽引,體位有坐位和臥位,均包括重錘滑輪牽引及牽引機牽引兩種方式。對於兩種體位,大多根據各自的臨床條件、傳統習慣選擇,認為療效並無太大的差異。但霍紅等 〔4〕 通過臨床對比觀察認為,臥式牽引無痛苦又少疲勞感,可適當增加牽引重量和延長牽引時間,有利於疾病的康復。 2.2 牽引角度 牽引角度是目前研究較多的問題。很多學者經過力學試驗和臨床觀察總結認為,根據不同類型頸椎病及主要病變位置,采用相應角度牽引,其療效較固定角度牽引佳;頸椎牽引的角度與牽引最大應力作用有關。牽引角度多數報道為頸前屈20°左右到0°(垂直位),也有報道認為後伸位牽引較前屈合適 〔5〕 。主張頸前屈位牽引的學者認為,前屈位牽引更易使力點直接落在頸椎後側 〔6〕 ,力直接落在頸椎的中後柱或鉤椎關節上,可使椎管和椎間孔相對增大,從而使脊椎和神經根所處的有效間隙增大 〔7〕 。李晶等 〔3〕 通過光彈性實驗認為,牽引角度小時,最大應力位置靠近頸椎上段,而隨著牽引角度的增大,最大應力位置逐漸下移。因此,建議牽引時可按病變在頸椎上段以小角度牽引,病變在下段用較大角度牽引的原則,結合病情適當調整牽引角度。高楚榮等 〔8〕 通過X線觀察認為,牽引前傾角度小於10°或垂直位,頸椎後緣不能充分伸展,大於20°則牽引力減小,只有15~20°前傾位牽引才符合力學要求,效果最佳。張希利等 〔9〕 統計分析認為,牽引角度應結合臨床表現,對照頸椎X線片所見選擇,直線型的多采用直立或前傾角度,反弓型的牽引角度為直立或後仰,而神經根型多采用頸前屈20~30°角,頸型采用頸前屈20°以下,脊髓型采用頸後仰10~15°角,椎動脈型采用5°以下。邵建萍 〔7〕 對神經根型、椎動脈型采用頸前屈30°牽引,認為可以使椎間隙距離拉大,頸椎弧度變直,使扭曲的椎動脈變直,鉤椎關節的骨贅遠離椎動脈;脊髓型采用中立位牽引,順應原頸椎的生理弧度,比屈曲牽引療效突出,混合型以偏重於某壹型而采用相應的牽引角度。姜瑛等 〔10〕 根據X線改變及癥狀,采用病變位於C 4~5 牽引角度為0°;位於C 5~6 前屈5~10°;位於C 6~7 前屈15°;位於C 7 T 1 前屈20~30°;位於上頸椎時多為後伸5~20°。與李晶等 〔3〕 的結果相似。周章武等 〔5〕 主張仰臥後伸牽引。認為牽引時將在牽引狀態下的各個頸椎骨最大限度地維持或近乎維持其生理狀態,是最為理想的牽引方式;仰臥後伸牽引的牽引力是通過頸椎及其周圍組織的均勻布散,較集中地作用於中段頸椎,中段頸椎恰好是頸椎病的好發部位,因此,這種牽引能直達病所。另外,頸椎後伸時脊髓、神經根處於松弛狀態,有利於無菌性炎癥減輕;後縱韌帶緊張,椎間隙的前方開大,髓核有向前滑移之勢,不易引起後方的纖維環損傷;頸後方的肌肉及韌帶處於松弛狀態,牽引力作用於頸椎骨本身,不致於加重對頸部肌肉及韌帶(後方的)的副損傷;頸後伸,橫突之間的距離縮短,牽拉力不會作用到椎動脈,不會影響到其血液供應。對於牽引角度,認為在治療初期宜選用較小的後伸度數,隨著時間的延長,逐漸增加牽引時的後伸角度,直到15°為止。後伸15°牽引力正好沿中上段頸椎的軸線,對維持頸椎的弧度及調節頸椎的內外平衡最為合適。 3 頸椎牽引的牽引量及牽引時間 3.1 牽引量 頸椎牽引的牽引量多采用傳統定量牽引,根據患者的年齡、體質、病史、分型等選擇適合的重量。李恭等 〔11〕 認為調整牽引量到患者感到舒適的程度。隋孝忠等 〔12〕 認為,牽引量調到病人牽引過程中患肢麻木消失,並出現灼熱感,脈搏加快,掌心出汗等表現為最有效。通常坐式牽引牽引量為3~12kg 〔8、11〕 或體重的15%~20% 〔10〕 ,臥位牽引則牽引量多為5~20kg 〔4〕 。另外,有人主張超體重牽引 〔13〕 ,重量可達60kg。但成鵬等 〔14〕 經過對比觀察認為,在5~10kg範圍內,牽引重量對頸椎病療效的影響不顯著。何慧等 〔15〕 認為,頸椎牽引的重量對療效無顯著影響。姜瑛等 〔10〕 認為,牽引力小於體重的10%或大於體重的20%,椎間隙無明顯改變。因此,牽引量應根據具體情況調節。 3.2 牽引時間 牽引時間壹般為每次牽引15~30分鐘,每日牽引1或2次,以7~20次為1療程。孟慶明 〔16〕 經統計學處理認為,牽引60分鐘與牽引30分鐘椎間隙拉開程度無差別,沒有必要延長1次的牽引時間。王斌等 〔6〕 認為,臨床牽引不壹定要牽引到癥狀、體征完全消失。李恭等 〔11〕 則認為,治療次數多則效果明顯而且鞏固。在牽引方式上主要為持續牽引和間歇牽引 〔12、17〕 。持續牽引多是小重量牽引時采用,王斌等 〔6〕 認為,稍長時間的小重量維持牽引能有效地消除肌肉痙攣,松解組織粘連,調整頸部的內在平衡,緩解臨床癥狀。間歇牽引多在大重量牽引時采用,能有效拉開椎間隙。姜瑛等 〔10〕 還認為,持續牽引配合間歇牽引效果好,可克服持續牽引造成的壹些副作用。 總之,頸椎牽引治療頸椎病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應根據患者的體質、病史、分型、牽引後的反應等具體情況靈活選擇牽引角度、牽引重量、牽引方式、牽引時間,才能充分發揮其治療作用。頸椎病的發生與頸椎的退變和慢性勞損等有關,為了預防其發病,減輕病人痛苦,方便平時治療,我們認為可依據生物力學原理,設計制作壹類簡便有效的家庭用牽引裝置,使廣大頸椎病患者治療家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