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詞有什麽區別?
“公布”和“發布”都是宣布的意思。區別在於,“公布”壹詞宣布的範圍比“發布”廣,通常是某個權威的機構或政府對人民宣布的,比如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文告等,公開發布的意思。而“發布”壹詞僅有宣告的意思,某個人在某網站上發布留言,某人在電視臺發布錄音,這些信息不壹定所有地方都能傳到。“貫徹”是徹底實現或體現的意思,比如貫徹方針、政策、精神、方法;“執行”只是壹個動詞,是實施、實行的意思,並沒有“貫徹”那麽徹底。“違反”是不符合的意思,“小明違反校規”“妳違反了要求”,而“違犯”就是違背和觸犯(國法、法律、規定)的意思,相比之下,“違犯”比“違反”嚴重得多。而權利和權益,權利在大多情況下是壹個虛詞,表示人的權力,“權利”雖然與“權力”有相同的意思,但是卻差得很遠。“隱私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我有權力要妳這樣做”,“權利”只是很基本的被人不可侵犯的人格,妳不可以用妳的權利去要求別人怎樣做。“權力”是妳的特權,妳可以用權力要求別人怎樣做。“權益”嘛,是壹個實詞,表示人們的利益、財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