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根據FAI的定義,100km高度內的空中活動稱作航空(Aeronautics),100km以上的稱作航天(AStronautics)。
由於大氣的連續性,也沒有明確的大氣邊緣,壹般將10,000 km (6200 miles)作為大氣邊緣。
之所以將100km定義為太空邊緣,主要是在這個高度上大氣對飛行的影響幾乎可以忽略,而大氣溫度和與太陽輻射的相互作用在這個高度以上急劇增加。上世紀50年代,von Kármán研究航空和航天的區別時,計算表明在100km以上,飛行器要獲得足夠的空氣升力使自身保持高度,其速度要大於軌道速度,即在100km以下,飛行器用小於軌道速度的速度飛行就可以保持飛行,而大於100km就必須作軌道飛行。因此就將100km作為航空和航天的界限,並為FAI和世界所公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