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的意思如下:
憑證指的是能夠用來證明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明確經濟責任並據以登記賬簿、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
憑證可以分為兩大類:即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所謂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者完成時填寫的,用來證明經濟業務事項已經發生或者完成,以明確經濟責任並用作記賬原始依據的壹種憑證,它是進行會計核算的重要資料。
所謂記賬憑證,是指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和性質加以歸類,並確定會計分錄,作為登記會計賬簿依據的會計憑證。
憑證的保管要求
1、各種會計憑證應及時傳遞,不得積壓,登記完畢後,按照分類的編號順序保管,不得散亂、失。
2、對於各種記賬憑證,應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縮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它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處答名或蓋章。
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如收料單、發料單,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