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警會通常不後對自己有汙點。報警報案人會在公安系統中留下自己的姓名,但是不會成為汙點,因為雖然報案報警,並不是做了違法犯罪的事,就沒有汙點,汙點是針對違法犯罪的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條
立案的材料來源對立案材料的接受和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二、汙點證人會有犯罪記錄嗎
汙點證人是較為特殊的壹種證人,與壹般證人的區別在於,汙點證人是犯罪活動的參與者,有犯罪汙點,不是清白的人,其行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構成要件。汙點證人具有以下特點:
(1)汙點證人首先是了解案件情況的人;
(2)其犯有符合刑事法規定的罪行,並且是未受刑罰處罰的現實的犯罪;
(3)在國家控訴機關承諾減輕對其指控或免除其刑事責任基礎上,充當控方證人指證。即該人為國家公訴機關作證,以換取免受刑事追訴或減輕、從輕指控的待遇。
壹般情況下,汙點證人都是構成犯罪的,只不過可以因為檢舉揭發等立功行為而獲得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罷了,因此肯定都會存有犯罪記錄。
當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因為重大立功表現,被免於刑事起訴、被宣告無罪或者未成年人符合“犯罪記錄封存”條件的情況,這是自然也就沒有犯罪記錄存在了。